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关于强制拆除碑沙河沿线非法采沙设施设备工作预案
来源:赵家镇
发布日期: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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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7〕39

相关村委会、碑沙河沿线各采沙业主: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河流沿线非法采沙点的相关要求,加强河流管理、整治,保障防洪、生态和河流基础设施安全,经研究,决定对碑沙河非法采沙点进行强制拆除,为保障当事人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法稳妥的做好本次非法采沙点的拆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强拆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属地管理,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作配合,依法追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疏防结合;坚持因人因事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等原则。

二、整治时间:2017年4月14日

三、整治对象:碑沙河沿线非法采沙点

四、现场总指挥:蒋金谷(碑高乡人民政府乡长)

五、现场副总指挥:向泽轩(碑高乡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长)

六、参加整治人员:

(一)碑高乡人民政府:

蒋金谷、刘云东、王丽、丁禄军、向泽轩、汪洋艳、李进峰、张军、朱雷

1、池塘村:潘荣、李汉中、柏化金、唐贤国

2、芦山村:胡从建、庞成、雷太登、李中敏

3、永必坝村:李剑、张军舰、蒋登文、蒋乾波

4、龙洞坝村:邓仁江、张子一、李中华、雷子富

(二)达川区环保局5人

(三)达川区水务局5人

(四)达川区检察院2人

(五)达川区公安局赵家派出所2人

(六)达川区国土局赵家国土所2人

(七)达川区碑高乡卫生院2人

七、职责分工

为了使参加拆违工作的人员职责明确,有序推进整个强拆工作的实施,决定分5个保障组分头开展治理工作,分别设现场拆除组、外围安全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法律指导组。

集中地点:碑高乡人民政府

集中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点

现场联系人:向泽轩电话:18244448820

现场拆除组

组长:向泽轩

成员:胡从建、李晓凡、杨力、张军

职责:负责拆违实施现场工作的安排落实和统一管理,在确保违法建筑中无人后,迅速安排机械、人员实施拆除,安排专人全程录像取证,同时对拆除实施现场出现的突发情况作出应急处理。

工具准备:挖掘机、锄头、铁锹等拆违设备。

外围安全保障组

组长:丁禄军

成员:派出所民警、潘荣、李剑、邓仁江

职责:负责在强拆建筑物周围拉起警戒线,劝阻围观群众不得进入拆除现场,维护好拆违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确保现场拆除组开展强拆工作。如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

工具准备:警戒线、车辆等

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云东

成员:李剑、朱雷、蒋登文、雷太登、李汉中、张子一。

职责:负责拆违现场的信访接待和违章当事人的劝说工作,对整个拆违过程进行新闻报道,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协调处理。

工具准备:照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等

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丽

成员:王丽、汪阳艳、夏先能

职责:负责对拆违现场出现的突发情况提供医疗救护,同时为整个强拆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工具准备:救护车、简单医疗设备、矿泉水等

法律指导组

组长:蒋金谷

成员:区环保局、水务局、检察院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监督本次强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使用情况,确保强拆依法依规,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及时劝阻及处理。

八、注意事项

1、整个拆除过程中,所有执法人员、民工要带好安全帽,确保拆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组织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政治工作协调落实,对出席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各组的实施小组长负责具体实施。

3、整治完毕后撤离现场秩序:先机械、民工;再相关执法人员、工作人员;最后公安民警离场。请全体参加整治的同志注意相互保护,一切听从指挥,确保拆违成功。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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