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关于全额划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
来源:赵家镇
发布日期: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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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府发〔201742

乡交管办、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管办办公和执勤执法人员经费保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区政府划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予以全额划拨;劝导员补助经费参照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的补助标准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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