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7-05-08
点击数:

东府发〔2017〕53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迎检准备的通知》(达川安办〔2017〕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东兴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社区)、乡级部门全乡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村、社区、乡级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煤矿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3、商店、超市、学校、卫生院等;4、居民防火、防盗、用电、用气、森林防火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安全用气、森林防火的防范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整治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上路检查及劝导,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6、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职责分工。

实行“辖区负责制、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乡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乡安监所、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规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农村危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乡安监所、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电管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麻柳水管站负责组织实施河道、水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各村委会、社区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安监所负责组织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时间安排:

2017年5月10起至2017年5月15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5月19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为乡政府督查阶段,乡政府将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乡级部门、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各村、社区、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乡级部门、村、社区、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排查细化方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1.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于2017年5月18前交乡安办。

2.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于2017年5月20日前交乡安办。

不按时完成资料报送的定期通报,此项工作将纳入2017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