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委发〔2017〕2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单位部门: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我乡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党的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等问题,得到了广大党员的欢迎。为进一步健全“党员活动日”配套机制,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党内教育经常化、党员管理规范化,结合申家实际,经乡党委同意,现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八条规范>的通知》(达川委办发〔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八条规范
一、“三带头”表率示范。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互称同志、带头创新方式讲党课,发挥表率作用。“党员活动日”活动中,领导干部不坐主席台、不作重要讲话,其他党员对其不称职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领导干部要对参加活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二、“双生日”唤起初心。党支部要为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体现组织关怀;为当月出生的党员过“自然生日”,体现组织温暖。“政治生日”以“不忘初心、牢记誓言”为主题,由党员讲述入党动机,回顾党内经历,表达努力方向。党组织可为过“政治生日”或“自然生日”的党员送温暖、送书籍、提建议、提希望,增强“仪式感”,传递正能量。
三、“3+N”规范内容。“3”为固定内容,包括交本月党费、过政治生日、学“两学”篇目;“N”为选择内容,包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交流心得、主题讨论、实地调研、访贫问苦、志愿服务等。坚持“一月一主题”,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每月根据年度清单制定具体清单,突出实效性、针对性。
四、“痕迹化”记实管理。“党员活动日”固定为每月第二周星期三,活动时长一般不少于120分钟。各党支部既要在活动开展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还要利用统一制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活动时间、人员、内容等相关情况,张贴活动全景、侧景、近景等实景照片。在《党员手册》上对党员交纳党费、参加活动等情况记录在案,实行痕迹化管理。
五、“双联式”指导把关。建立组工干部联系后进党组织、党委(党组、总支)成员联系所属党支部的“双联”制度,每年参加1次以上联系点“党员活动日”活动。活动前,以查资料、随机问的方式了解情况;活动中,以上党课、作点评的形式加强指导。对活动坚持不好、组织不力、程序不严、效果不佳的,现场指出并视情况责成书面说明。
六、树典型引领推动。区直机关工委、区国资办党委、区“两新”党工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每半年分别组织一次现场观摩学习,每年推选一批优秀的以“党员活动日”为主要内容的“党组织生活纪实片”在全区交流观看。区委组织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把“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述职、党内评选表扬的重要内容;达川电视台每月刊播各地活动开展动态,推动典型示范,营造良好氛围。
七、经常性督查问责。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直接督查到支部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面掌握情况。组织部门要会同巡察机构,把“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作为巡察内容,对领导不重视、不参与的,活动不组织、不按时、不正规的,内容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组织函询、诫勉谈话等相应处理。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凡有无故缺席活动的情况,直接对评议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八、责任制分工落实。“党员活动日”以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活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牵头抓总和整体把控。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和人员组织。纪律委员主要负责人员考勤和全程监督。宣传委员主要负责文字记录和图片摄制。其他支委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活动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委托支委会成员或其他党员主持。党员不得无故请假,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活动,可邀请党外群众代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