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府发〔2017〕14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亭子镇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
亭子镇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为了增强全镇防洪抢险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达川区亭子镇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分管水利的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水管站、国土站、财政所、派出所、安监所、医院、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洪抢险指挥部。指挥长主持防汛抢险全面工作,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指挥全镇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统一下,具体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镇防洪抢险指挥部职责是:负责做好场镇、水库、山坪塘、石河堰、蓄水池、供水工程、河道、山洪灾害等度汛抢险工作,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洪抢险物资和抢险车辆,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二、保障措施
(一)抢险应急队伍保障
1.抢险应急机构及队伍
指挥长:杨雄志负责防洪抢险总体组织指挥工作
副指挥长:柏子文负责防洪抢险工作及防洪抢险应急分队调度工作。
应急分队队长:杨雄志
成员:综合办、武装部、安监所、财政所、水利站、医院、民政办、国土站、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和镇机关干部职工。
2.工作要求
防洪抢险应急分队由镇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指挥调动。
(二)防汛值班职责
1.做好电话接收的详细记录。包括来电时间、单位、姓名、通话内容等。需及时处理、请示的要立即办理,同时做好记录。
2.对上级部门有关防汛工作指示,值班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部门。
3.区防洪办发出的暴雨预警、汛情预警和启动抢险预案的信息和命令,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村(社区)和部门报告的险情、灾情,必须认真记录,如情况属实,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报告区防洪办。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若临时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找到负责的人员顶班后方可离开。
6.做好交接工作,对当班内所发生的情况,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遗留问题,需详细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擅离岗位,造成损失和贻误汛情、灾情、防汛指令者,要通报批评。由此给防汛工作造成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三、抢险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
汛期中,接到区防洪办防汛险情、灾情通知后,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值班人员迅速通告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二)及时向区防洪办通报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情况,镇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3340033。
(三)抗洪抢险队队员立即到镇政府集合,听从镇防洪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四)当洪水退却后,所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抢险应急预案终止后,及时将实施各级抢险应急预案的具体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成绩经验和不足等书面总结,报告区防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