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府发〔2017〕31号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上级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全力做好畜禽养殖的免疫、消毒工作,切实把2017年动物防疫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我镇清净无疫,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作如下动物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镇党委、政府应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治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并落实好防控经费。
二、为确保牲畜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密度达到100%,狂犬病免疫率达90%以上。猪、牛、羊免疫耳标佩带率达到100%,镇政府在各村指派一名驻村干部负责防疫工作,其职责是做好该村防疫工作的带队、宣传发动以及处理工作中的难题。
三、为更好地做好畜禽养殖大户的强制免疫工作,镇政府应落实专人负责大户的免疫监督工作。各养殖大户必须在镇政府防疫专干、村干部和畜牧兽医站人员的共同监督下进行操作,免疫完毕监督人员必须在的动物防疫档案的免疫、监测册上签字。
四、在全镇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安全责任制,站上职工挂片包户,并落实政府与村社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时间安排:春防从2017年2月25日-3月2日为准备阶段,3月3日-4月15日为集中免疫阶段,4月16日-4月25日为狂犬病免疫阶段,4月26日-4月30日为查漏补缺阶段。
秋防从9月10日-9月15日为准备阶段,9月16日至10月25日为集中免疫阶段,10月26日至30日为查漏补缺阶段。
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问责。全镇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安全责任书。落实政府与各村防疫现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畜牧站职工挂片包户,对动物春、秋防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村社,除在全镇通报批评外,还必须重新免疫注射,如因工作不主动、落实不力,致使疫病发生流行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村社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