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关于印发《党建目标管理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委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来源:福善镇
发布日期: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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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委发〔2017〕56号

各党支部,镇级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社区党建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经镇党委同意,现将《党建目标管理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委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等制度印发予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基本依据,以党支部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为基本内容,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基本要求,通过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评定等过程,把党建的经常性工作落到实处,使党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扎实有效,更好地为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二、基本目标

通过实施党建工作的目标管理,使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职责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

三、目标管理内容

(一)抓各支部党建工作

1、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到位。

2、把党建工作列入全镇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一起筹划和落实。每年组织党员开展党建工作,鼓励党员提出指导意见。

3、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社区活动,每年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自觉接受监督。

4、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在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二)思想政治工作

1、抓好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情况分阶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间和内容。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注重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2、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根据全镇工作的任务和特点,通过组织座谈会、专题学习等,有针对性地安排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的重要决定、决策,并坚决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党员思想汇报和定期思想分析制度。各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思想交流,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思想。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活动每年每人不少于5人次。通过谈心活动,加强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干部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基层党建工作

1、各支部党组织工作规范有序。年度工作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时上报。组织活动有详实记录、字迹清楚、格式规范。工作资料齐全完整,分类合理。

2、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每年在12月份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保证新党员发展质量。树立党员发展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不降低标准,不追求数量。认真把好积极分子确定关、发展对象接收关、预备党员转正关,坚持政审、预审和公示制度。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与监督,严格用党章规范党员行为。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率达100%,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3、党员领导干部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4、党员根据规定标准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交纳党费使用党费证。

四、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我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有效实施,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评比先进的依据。镇党建办负责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靠实党建工作责任,搭建工作交流平台,推进全镇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方式和时间

1.根据党建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党建工作例会以支部为单位,由各党支部组织召开。

2.例会方式根据会议内容可采取安排、督促和检查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工作,座谈讨论,交流信息和经验做法,现场观摩,实地学习等。

3.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二、例会参加人员

1.参加党建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联系支部的镇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并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也可邀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2.镇党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镇党委书记参加。

三、例会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办法措施。

2.汇报、交流、通报阶段性党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急办工作。

3.对党建工作中带有倾向性、前瞻性的问题或一个阶段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涉及面大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进行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增强协作,形成合力。

5.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四、相关要求

1.会前,各支部书记负责落实例会的议题,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参会人员要按照例会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做好会议交流发言准备。

2.参会人员要严格例会纪律,按时参加会议,确因有事不能参加须履行请假手续,确保例会质量。

3.会后,各支部要对会议确定的事项,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任务落实。

4.各支部书记严格按照例会制度组织召开会议,会议记录规范完整,不得以学习、培训、或其他会议代替党建工作例会。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标要求

党员日常教育培训,要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素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为目标。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和解决党员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谋划和部署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坚持的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分层施教的原则;教育、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的原则。

二、学习内容

党员日常教育培训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两学一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理论读本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教育;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是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四是相关业务知识教育。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1、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各支部要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习内容、参训党员范围、时间安排、教育形式等。

2、经常性学习教育。主要包括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经验体会交流等。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

3.集中教育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每年相对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主题突出的学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学时。

4、上党课教育。党支部一般每季度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分别为党员上一次党课或为党员、职工群众作一次形势报告

5、拓展教育培训形式。举办图片展览、参观考察、网络课堂、观看影像资料、知识竞赛和歌咏比赛等项活动,丰富内容,增强效果。

四、考核评价、

1.开展述学评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述学评学会,党员就本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陈述,接受党员评议。支委会根据党员评议意见,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情况提出要求,督促党员认真制定学习整改措施。

2.加强检查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要经常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

3.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完成学习教育培训任务的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学习培训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党委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

福善镇党委

二、责任人

福善镇党委副书记王锡彬

三、党委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程序

1.各支部、镇级单位部门、党建办、政府办、扶贫办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核实、筛选、综合。

2.各支部、镇级单位部门、党建办、政府办、扶贫办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3.党委副书记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签。

4.党建办、政府办信息员负责及时将信息上报区委办、区政府信息办。

5.区委、区政府办对上报的日常工作性信息进行核实、修改,经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签后上报。

(二)信息报送基本要求

1.随时发生随时报送,及时请示、报告,严禁压误、延误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信息的现象。

2.据情报送,处理得当。在报送信息时,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做到既“快”又“准”。

3.搞好信息的核实和印证,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员通过事件发生所在地的党委办公室或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核实,通过不同渠道报送来的信息相互印证,运用有关知识、经验进行判断论证,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4.及时追踪事态发展,防止信息报送虎头蛇尾。信息员对信息的处理要始终保持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要专门建立信息登记本,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经常向当地党委及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避免工作虎头蛇尾,做到不断线、不泼水、不撒手。

5.安全保密,确保万无一失。党委信息大部属国家秘密,整个处理过程绝对不能出现失、泄密情况。

(三)紧急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根据上级要求,紧急信息报送最迟不能晚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并要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和原因、后果以及吸取教训、开展工作情况。

2.准确。信息系统要把信息反应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各种紧急情况。尤其要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对基层反映上来的信息,要找相关的主管部门核实;凡有领导参与现场处理的突发性事件,要找有关领导把关,防止信息的滞后反映和误差反映。

3.归口。各支部、镇级部门要将紧急信息归口报送至镇党建办、政府办,经领导审核后再由镇党建办、政府办报区委、区政府。

4.保密。要坚持内外有别。各级信息员对各类紧急信息除按规定报送领导审阅和上报外,不得对外泄漏,亦不得向新闻媒体提供宣传报道材料。新闻媒体的公开报道涉及紧急信息内容的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

5.追究。要建立层层负责的制度,坚决杜绝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并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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