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夜校”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善镇
发布日期: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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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委发〔2017〕48号

各村、王家社区党支部: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夜校”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14号)文件精神要求,着力建设管理好“农民夜校”,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民夜校”建设标准

各村、王家社区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办“农民夜校”的建设方案〉的通知》(达川组通〔2016〕195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切实规范教学场地、学校标识、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师资队伍、教学教材库、运行机制、学习活动。统一制定“农民夜校”标牌,在2017年1月底前安装完毕,对各行政村“农民夜校”进行规范化建设。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要加强对各行政村、王家社区“农民夜校”建设运行情况的督查指导,整合优势资源力量,确保各行政村、王家社区“农民夜校”在1月底前全面开课。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党委要落实“农民夜校”建设及教学管理经费,确保夜校“八有”标准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规范有序运行。各行政村、王家社区要建立“农民夜校”师资库。要因地制宜、科学的制定“农民夜校”季度及年度培训教学工作计划,建立培训台账(每次培训有: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签到册等相关台账资料),收集注意保存好图像资料档案,确保“农民夜校”开办的实效性。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明确专人负责夜校培训管理。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中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并形成材料及时上报镇党建办。每月25日前须上报当月培训情况,年终上报培训总结。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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