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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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委发〔2017〕79号

各村(社区)、镇级涉安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达川区景市镇2017年度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部门、企事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达川区景市镇2017年度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镇级涉安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行为,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监总局24号令的相关规定和区监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金洲镇2017安全监管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为全年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推进金洲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实现监管全覆盖,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强化执法效果,量化执法检查,确保全镇煤矿、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其它行业领域领域较大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积极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实现镇域内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执法依据

本计划中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及检查安排

2017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人员为分管领导胡清刚,安监员罗松涛、钟一华、朱大明。

检查安排分为年度、季度、月度执法计划,每月对煤矿、道路交通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每季度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等检查一次,在节假日前对所月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临时执法计划,增加检查对象和范围。

五、执法范围及内容

(一)执法范围

执法检查在全镇煤矿、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消防、森林防火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

(二)执法重点内容

1.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3.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教育培训考核;

6.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条件是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7.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的购买情况,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8.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职业危害申报检测及告知情况;

9.应急救援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学习演练的情况;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1、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它情况;

12.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及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六、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实行主办监管人员负责制。依法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在现场监管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3.监管执法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应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4.要严格现场监管执法计划实施,确保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遇特殊情况确需要变更的报分管领导和安监局同意后进行调整。

5、各村(社区)、镇级涉安部门每月将达川区景市镇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1)及检查图片交镇安办朱大明处。

6、镇安办朱大明对上报的按月汇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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