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调整依法治乡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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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7〕6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各单位:

为更好的地开展依法治乡工作,经党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依法治乡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曹江(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胜(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德刚(党委副书记)

成员:陈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

王崇亮(党委委员、副乡长)

邓泽均(党政办公室主任)

蒋述波(财政所所长)

刘登友(安监所所长)

李伟(计生办负责人)

邓泽伟(林业站站长)

廖四方(国土负责人)

张贞(民政助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刘德刚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邓泽民、李朋珊,负责日常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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