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委发〔2017〕66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我乡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和德治相互补充、相互推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尚法的良好氛围,根据《达州市达川区2017年度法治文化建设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法治文化是推动法治葫芦建设进程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有利于提升群众法治理念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围绕法治建设总体要求,把法治文化元素充分融入孝善文化、民俗文化之中,通过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文化建设,丰富葫芦文化内涵和群众文化生活,让全体公民形成以法治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资源整合原则。在现有的文化设施和阵地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有效整合区域文化资源,材质、规划、布局、形式等要做长久考虑,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二是坚持开放共享原则。运用多种载体和方式方法,如“互联网+”模式、“二维码”链接等做法,贴近群众实际,方便群众多渠道获得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现学活用本领。
三是坚持特色凸显原则。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千篇一律,充分融合城乡建筑文化风格,推动法治文化与我乡孝善文化、民俗文化相结合。
四是坚持法德相融原则。宣传法治精神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公序良俗,营造崇尚正义、追求崇高品德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具体要求:乡根据自身场镇大小或办公室区域规模合理设计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橱窗)并有明显标志,法治文化长廊设计长度在20米以上,法治橱窗数量3个以上;各村(社区)法治文化阅览室(法治书屋、法治图书角)可结合农村书屋进行打造,应配有法律类别专题栏目,法律书本100本以上。
(二)开展集中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具体要求:确保法治宣传地域、群体、行业全覆盖,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要求,依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先锋队、普法志愿者等法律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及其他个时间节点,集中开展“1+10”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四、时间安排
从2017年4月启动,到2017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1日—4月28日,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区上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迅速调查摸底,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5月2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及时通报实施进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
对照目标任务和标准进行自查,自查验收合格后,由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工作,研究部署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二)加强工作保障。法治文化建设要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五治工程”等工作共同推进。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
(三)加强督查考核。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绩效管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