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府发〔2017〕40号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推进我乡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乡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申家乡环保所,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所 长:罗海明
成 员:蒋永辉 徐志杰 庞 茜 邓印洪
黄 平 杨 专 唐国锋 魏心江
汤 军
环保所下设办公室,由庞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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