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加强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树镇
发布日期: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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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府发〔2017〕33号

各村委会:

近年来,我镇畜禽养殖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户用沼气池建设发展较快,在开发清洁用再生资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畜牧业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达川安办[2014]3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我镇农村沼气使用安全,有效杜绝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当前,正值汛期和夏季高温,强降雨,洪水,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天气多,给沼气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是知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此,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重点落实沼气业主的安全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抓实汛期和高温期间的农村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宣传,落实措施

认真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沼气安全使用“十不准”知识和发放沼气使用安全资料,积极采取引进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沼气安全检查,安全培训,技术咨询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沼气业主的安全使用基本知识和自救常识及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沼气安全事故。

三、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各村要切实加强沼气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沼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沼气使用安全。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或协助业主及时联系,经过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整改排除,严禁私自检修。

四、妥善处置高废弃沼气池,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外出务工人员多,原不少沼气设施被废弃。因为沼气是易燃易爆气体而且沼气池是深埋地下,地面开口多,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各村要加强对废弃沼气池进行安全排查,登记造册,督促沼气池主予以填埋处理。若池主外出应及时联系或妥善处置,决不留下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五、完善应急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

各村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应急预按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一旦发生沼气安全事故,要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做到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坚决防范和遏制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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