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印发《石桥镇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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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府发〔2017〕210号

各村(社区)、乡级相关部门:

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石桥镇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状况,采取有效的防灾、避灾和减灾措施,积极应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受威胁群众及时安全转移,努力实现大雨无大灾,大灾无大患,大患无大害的目标,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构建和谐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汛期前地质灾害宣传工作,特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村(社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综合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宣传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宣讲和现场宣讲相结合的宣传培训方式,宣传培训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集中宣讲: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各驻村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及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辖区内企业负责人、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宣讲。

(2)现场宣讲:由各驻村干部、镇级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对相应村(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受威胁区哉群众、中小学生师生等自行组织实施宣讲,确保宣传培训覆盖率达100%。

四、宣传培训内容

重点解读地质灾害作的法律法规、防灾责任、重要文件精神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对地质灾害专职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受威胁群众主要培训识灾、防灾、避灾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五、工作时间

4月21日至4月30日,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六、宣传培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镇相关单位(部门),尤其是国土资源管理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本辖区、本部门宣传培训工作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做到宣传培训有方案、过程有影像、工作有总结,确保宣传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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