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委〔2017〕70号
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2017年石桥镇“133”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桥镇推进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石桥镇成立以书记和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三资托管中心两个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我镇脱贫攻坚领域专项整治,整治过程中,由镇纪委牵头,对扶贫领域的资金,账目、资料全面清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石桥镇实际情况,我镇重点整治脱贫攻坚中责任履行不到位,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不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扶贫资金,申报、实施扶贫项目以及公开公示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环节中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现在自查阶段结束,未发现以上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各村汇报给镇扶贫办的自查情况汇报,主要反映出的问题是:一是贫困户资料过多,难以全面完善;二是贫困村与非贫困村项目投入差距大。
四、下步工作计划
镇党委针对上述问题,对各村2014年1月至今的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三资托管等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净化农村政治生态,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