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府发〔2017〕47号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达川区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相关事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细化工作
按照区大气办《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于2017年5月1日--6月30日,9月1日—10月31日,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秸秆禁烧。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段。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环境保护副镇长为副组长,各村主任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监委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督查组,督查组在禁烧期内对各村(居)的禁烧工作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巡查监督。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和农村党员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中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要成立以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队,加强领导,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好本辖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境内不因农作物秸秆禁烧造成环境污染、山林火灾事故。
三、强化宣传,广泛动员
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六部委《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召开由镇、村(社区)、组及相关单位、站所共同参与的秸秆禁烧宣传大会,各村(社区)也要随后召开由村(社区)组干部、村(居)民代表、党员参加的宣传动员会,通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等走村(社区)窜户宣传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性及参与度。相关单位也要书写标语等加大宣传,主动做好隐患点的排查,加大巡查范围和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四、协调联动、强力推进
镇秸秆禁烧督查组要切实加强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置。农技站负责秸秆的综合利用,积极发放秸秆腐蚀剂和进行技术培训,缓解禁烧工作压力;党政办要注意收集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典型和各种正面素材,并加强上报和外宣工作;学校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力度,让学生了解、认识、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的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任人要加强教育、责令停止;对屡教不改、阻碍禁烧工作和造成重大消防、环境污染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