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委发【2017】69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全覆盖选派帮扶力量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6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非贫困村脱贫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7个非贫困村全覆盖“5+1”帮扶力量。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镇级领导联系非贫困村
白腊坪村:刘晓明党委副书记镇长
邹家营村:李贵芳镇人大主席
龙镇村:陈良春副镇长
水口庙村:周奇斌镇纪委书记
西兴村:余刚党委副书记
乐家坝村:朱林副镇长
民兴村:覃建副镇长
二、部门联系非贫困村
白腊坪村:镇畜牧站
邹家营村:渡市初级中学
龙镇村:镇林业站
水口村:渡市小学
西兴村:镇国土所
乐家坝村:镇水管站
民兴村:镇卫生院
三、驻村工作组
白腊坪村:组长:杨海
成员:邹晓华谭清碧吴飞
邹家营村:组长:李贵芳
成员:何顺康余晓梅王超
龙镇村:组长:王永山
成员:张建川李君贤蒋永庭
水口村:组长:吴洪川
成员:李和均邹泉胜孙浪
西兴村:组长:王云春
成员:龙伟夏旭辉汤军
乐家坝:组长:朱林
成员:刘有生张术渝周明其
民兴村:组长:乐衍
成员:魏云富曾德志
四、科技员
白腊坪村:邹晓华
邹家营村:刘有生
龙镇村:张建川
水口村:杨飞
西兴村:兰茂强
乐家坝村:李邦银
民兴村:王春燕
五、第一书记
白腊坪村:邹晓华
邹家营村:邓海成
龙镇村:王永山
水口村:李和均
西兴村:龙伟
乐家坝:李邦银
民兴村:魏云富
六、法律顾问
非贫困村法律顾问均由渡市镇司法所所长乐衍担任。
七、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帮扶力量5月20日前到村入户开展工作。5月底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对各帮扶力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严格责任落实。派出的非贫困村帮扶力量参照区贫困村“5+1”帮扶力量管理方式,对帮扶力量履职不力的及时纠正,并严格问责当事人和直接管理部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