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河市镇变更村(社区)、组(居民小组)基本结算账户的函(新陶10组)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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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函〔2017〕54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新陶村第十村民小组,原组长为张焕安,因在2017年3月的换届工作中,张彪当选为河市镇新陶村第十村民小组组长。现前来你行办理变更手续,请予办理。

特此函告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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