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17〕51号
达川区住建局:
2014年我镇河龙村、昌红村等部分村组被纳入了达州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但从规划的地形图来看,有的村组又不是全部整体纳入。由于本次营达高速建设的征地拆迁中我镇金星村九组程代茂、曾祥碧、程代平,金星村十组谭仕田、谭开红、谭开云、谭开棉、谭小玲、谭程文的房屋位置紧临主城区规划区地界内,致使工作人员无法确认以上房屋是否在规划区内,造成房屋征拆工作无法开展。因此特函请贵单位给予配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将确认结果书面函告我镇。
此函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