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新陶村十组失地农民参加社保的审查报告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7-05-05
点击数:

河府〔2017〕34号

达川区失地办:

秦巴物流园区(河市)“一纵”进场道路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将达川区河市镇新陶村十组2.5665亩耕地进行征用,于2016年12月30日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现征用手续已办理,并予以补偿,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失地农民社保,现将失地农民社保审查资料报告如下:

河市镇新陶村十组征地前总人口43人,有耕地45亩,人均耕地1.0465亩,占地面积2.5665亩,应参保人数3人(其中劳动力1人),于2017年1月2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3人(劳动力1人),并于2017年1月3日至1月11日予以公示。

参加社保对象附有原件花名册,经镇、村审查,符合条件要求,请予办理。

特此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