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关于印发《陈家乡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来源:罐子镇
发布日期:2017-04-26
点击数:

达陈委发〔201749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陈家乡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委员会

2017426

陈家乡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使乡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位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将法律法规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各位领导干部学习法律,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三、各位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政府办公会议会前集中学法、集中培训研讨、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乡党政办公室负责拟订领导干部年度学习法律计划。

五、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一般每年安排两次,安排讲座辅导和交流学习体会。

六、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七、党政办公室负责法制讲座的组织工作。党政办公室根据本制度和乡领导的要求,提供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用书、读本和学习资料。

八、参加学习法律的领导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九、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由乡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3天。专业法律知识和更新业务知识培训由各执法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4天。

十、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组织、协调好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十一、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