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7〕46号
各村(社区)、乡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成员单位:
现将全乡大气、水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葫芦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葫芦乡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葫芦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日
附件1
葫芦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研究决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问题,统筹协调具体工作,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陈波乡环境保护所所长
副召集人:熊常富乡环境保护所副所长
汤显俊葫芦电站站长
成员:邓泽均乡监察室主任
刘登友乡安监所所长
况鸣翔乡学校校长
周帅麻柳派出所驻葫芦乡民警
秦天洋乡财政所会计
胡娟乡规建办副主任
邓晖乡农技站站长
吴名国乡场管办主任
邓泽伟葫芦林业站站长
廖世方乡国土站站长
郭德平麻柳水利站站长
王崇亮乡司法所所长
彭开甫乡卫生院院长
齐自伦葫芦社区支部书记
邓印平福星桥村支部书记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乡环境保护所,陈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以会议记录的形式明确会议事项,联席会议成员由于工作关系变更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召集人批准。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附件2
葫芦乡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研究决定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问题,统筹协调具体工作,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陈波乡环境保护所所长
副召集人:熊常富乡环境保护所副所长
郭德平麻柳水利站站长
成员:邓泽均乡监察室主任
刘登友乡安监所所长
况鸣翔乡学校校长
周帅麻柳派出所驻葫芦乡民警
秦天洋乡财政所会计
胡娟乡规建办副主任
邓晖乡农技站站长
吴名国乡场管办主任
邓泽伟葫芦林业站站长
廖世方乡国土站站长
王崇亮乡司法所所长
彭开甫乡卫生院院长
齐自伦葫芦社区支部书记
邓印平福星桥村支部书记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乡环境保护所,陈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以会议记录的形式明确会议事项,联席会议成员由于工作关系变更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召集人批准。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附件3
葫芦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研究决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要问题,统筹协调具体工作,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陈波乡环境保护所所长
副召集人:熊常富乡环境保护所副所长
邓晖葫芦乡农技站站长
成员:邓泽均乡监察室主任
刘登友乡安监所所长
况鸣翔乡学校校长
周帅麻柳派出所驻葫芦乡民警
秦天洋乡财政所会计
胡娟乡规建办副主任
吴名国乡场管办主任
邓泽伟葫芦林业站站长
廖世方乡国土站站长
郭德平麻柳水利站站长
王崇亮乡司法所所长
彭开甫乡卫生院院长
齐自伦葫芦社区支部书记
邓印平福星桥村支部书记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乡环境保护所,陈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以会议记录的形式明确会议事项,联席会议成员由于工作关系变更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召集人批准。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