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委发〔2017〕5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为深化推进我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态、人居环境,营造干净、祥和、喜庆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开展“村村户户齐动手,五治五化迎新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化巩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活动成果,动员全镇各村,集中开展“五治”(治污、治脏、治乱、治散、治危)、“五化”(洁化、绿化、美化、亮化、有序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努力形成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农村新形象,全力打造宜居宜游的红旅米城。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李林君
副组长:蒲达平
成员:谭国东、周云建、刘劲松、田仁珍、陶思华、
冉明、潘建、张成田、朱勇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冉明担任,成员由蒋亚庆、代元文组成。
宣传组:组长:周云建
成员:张成田、陈梦
督查组:组长:田仁珍
成员:潘建、王玉彪、申权
考核组:组长:陶思华
成员:冉明、朱勇、杨贵政、温伟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五治”
1.“治污”,即治污水横流、黑臭水沟。启用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加快推进接户工程,实现“应纳尽纳”。组织开展垃圾黑臭塘、黑臭水沟等村内水系清淤工作,确保水清流畅。
2.“治脏”,即治垃圾随手扔、垃圾遍地。彻底清除村庄周边、村内道路、河道沟渠、暗处死角、房前屋后等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建立长效卫生保洁机制,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中转”,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3.“治乱”,即治杂物乱堆放、违章乱搭建。全面清理境内交通干线、村内道路、闲置房屋、弄堂小巷、空闲场地、房前屋后等公共场所农户乱堆乱放的柴草、生产用具、废弃物资;严禁在道路、河道两侧及景观地带堆放柴草、粪肥和杂物。切实开展村庄主干道、房前屋后等场所的乱搭建、乱停放及乱贴画等整治工作。
4.“治散”,即治畜禽散养、放养。重点围绕农村散户放养的鸡、鸭、鹅、狗等畜禽开展整治,引导农户实行畜禽圈养。
5.“治危”,即治危房住人、残墙断壁。重点做好危房住户的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同时对村内道路两旁有碍观瞻,以及人行道两旁影响公共安全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该拆除的拆除、该整修的整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五化”
1.洁化。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习俗习惯,如提倡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地面污染、空气污染。力争从村内到村外、从主干道到小路小巷、从室内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溢、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无垃圾黑臭塘,公共厕所清洁卫生。
2.绿化。抢抓绿化造林时机,利用道路两旁、空闲场所、房前屋后、村庄周边等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绿化设施,做到绿化空地无杂草。
3.美化。总体按照“美观、养眼”要求,重点做好村庄立面整治、花草点缀等工作。着手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启动整治米城大道临街店铺广告牌、柳坡村临路建筑立面,规范村内主干道建筑色调;切实抓好已建村庄的文化礼堂、老年人活动中心、居养中心等集聚活动场所环境美化工作;主要道路两侧适当种植花花草草,利用空白院墙绘制各种美观、健康、文明的宣传画作。
4.亮化。安装村内主要道路的路灯,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加强已建亮化设施的维护检修,有条件的村实施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在村文化大礼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悬挂红灯笼,增添春节喜庆氛围。
5.有序化。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有序,院落打理井井有条,公共场所停摆井然有序,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统一规范,确保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做到村庄面貌整整齐齐、清清爽爽、舒舒服服。
四、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7年1月28日至12月31日。具体安排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7日至1月31日。
利用广播、公开栏、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宣传树立文明迎新春活动,使“五治五化”活动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主人翁意识。
(二)集中整治时间:1月28日至3月31日
各村按“五治五化”要求,明确年度整治提升任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做好模范作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利用春节返乡人员集中回乡时机,全民动员人人动手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利用春季绿化的良好时机,开展村庄庭院绿化,美化。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按“五治五化”要求建章立制,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全面完成8个村的主管网和终端设施建设,完成8个村农户的“三水”接户工程;完成8个村垃圾分类机械化处理。
(四)总结完善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照年初“五治五化”工作目标,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年度评比,表彰先进。
五、奖惩措施
1.乡里将“五治五化”工作纳入2017年度考核重要工作内容,同时将此项工作列为乡、村干部单项考核,工作成效良好的,一次奖励驻村干部与村书记、主任大村各1000元,中村800元、小村500元。在区级部门明查暗访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0元;被区新闻媒体单位曝光的,每次扣300元;同一个点被督查通报批评或被曝光的扣500元,对工作行动缓慢、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村,扣500元。并取消该驻村干部及村书记、主任的评先评优资格。分管环境卫生村干部减半奖罚。
2.乡里根据整治实际,每季开展考核评比,设立红黑榜,并开展“示范村、示范户”评选活动。被评到“示范村、示范户”的镇里给予一定的奖励。各村要认真组织好此次活动,对活动不支持、不配合的农户要进行反面宣传,对活动配合、支持的给予通报表扬。
本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奖罚经费,乡干部的在乡党委书记、乡长年度奖励基金中支出;村书记、主任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奖罚经费从县下拨的干部年度报酬中支出;村分管环境卫生村干部不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奖励经费在县下拨的卫生保洁经费中支出,扣罚经费在年度误工补贴中减半扣除。
六、本实施方案自2017年1月28日起实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