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二0一七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来源:石梯镇
发布日期: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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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2017〕51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五四乡位于铁山以西,属大巴山及华蓉山低丘陵区,以山区和丘陵地形为主,地质条件复杂,渐变性和突发性地质灾害较为频繁,近几年地质灾害发生次数明显增加,受灾面积不断增大,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按照《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形成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及其危险程度,为加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6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2016年地质灾害的现状。到目前为止,我乡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6处,类型均为滑坡,分布在斗角村三社瓦连咀山下、斗角村1社瓦连咀咀上、西鹤山林场和高观子村8社阮家院子至石包嘴、铧厂沟村5社峡儿岩、贺家坪村4社土地坡坡,威及40户116人96间房屋的安全。2017年我乡经地质137排查,趋于稳定的地质灾害点已取消。目前我乡还有铧厂沟村5社峡儿岩,斗角村1社瓦连咀咀上西鹤山林场三个地灾点。威及21户51人40间房屋的安全。

(二)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地质灾害发生时间集中在4--11月(汛期)。高峰期在7--8月,主要分布在斗角村、铧厂沟村西鹤山林场等丘陵高坡地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和地质结构。我乡地质滑坡地点的地质结构不稳定,二00六年以来,受时空气候的影响,我乡先后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强降雨,诱发了较多的地质灾害。

(四)防灾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这几年来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宣传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增强全民保护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避灾意识。

二是开展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点,及时通知住房加强防范,并派专人加以监测。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圈出危险区,疏散群众,转移财产,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加强地质灾害点勘查治理工作,邀请有资质的勘查队伍,对危险性大的滑坡地点进行勘查,查明滑坡的原因,为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二O一七年地质灾害预测

我乡地质灾害历来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发生高峰主要集中在4--11汛期期间。加之今年省受厄尔尼诺事件的影响,长江流域雨水比去年多出二成以上,有可能发生局部的特大洪涝灾害。因此,我乡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应将斗角村、铧厂沟村、西鹤山林场等丘陵高坡地带村社作为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三、预防方案和防御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防治地质灾害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我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五四乡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乡长邹伟为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五四乡政府办公室,电话:3744106,若遇灾情发生,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妥善处置,并同时逐级向上级汇报。

附: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

组 长:肖 

副组长:张君海 王明胜

员:何波 潘广荣 陈历杰 何武军 李洪川  刘高荣 黎小云 阮述平 郑晓松 郝剑平 

(二)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乡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造成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行为和有关责任人。根据区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的范围。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内或地质灾害点附近的单位和群众,要建立地质灾害日常观测制度,制定好防御预案,发放明白卡。

(三)制定完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是《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乡按照区有关文件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编制好本辖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组织人员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登记、建卡,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段及已有险情征兆的地质灾害点,落实专人观测预警,切实盯严盯死,制定切实可行的躲避措施,对疏散路线、时间、安置地点、预警方式进行周密设计,确保灾情发生无一人伤亡。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基本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免措施及群众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增强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按照“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要求,建立好监测体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人,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责任落实到人。

四、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险情巡视制和灾情速报制,实行值班、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巡回检查,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变被动为主动防灾。根据我乡地质灾害发生分布情况,我乡将不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随着各项建设活动增加,人为诱发地质灾害逐年呈上升趋势,要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力度,杜绝人为诱发新的地质灾害,要认真贯彻“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提出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防治,减少和控制地质灾害的潜在威胁。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坚决禁止采矿、伐木、采石、削皮、取土、抽取地下水等有可能或直接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地质灾害应急措施

(一)成立应急抢险队伍

1.人员乡长为抢险队队长,分管副乡长为副队长,乡机关全体人员、乡级单位负责人、值班人员及出现灾害地点的村干部为抢险队成员。

2.车辆由队长负责调集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乡政府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三)乡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就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财政、气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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