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委发〔2017〕29号
各村(社区)、镇级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区二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提出的“空港特色小镇旅游休闲胜地”建设目标,充分调动各村(社区)、镇级部门抓工作、抓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思路,奋力推进百节发展新跨越,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特制订2017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一、目标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一)党建工作(9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
(三)脱贫攻坚专项工作(8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
(四)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及大调解工作(4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
(五)安全工作(7分):其中道路交通安全占2分,食品安全占1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
(六)农业工作(农业产业发展)(8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该项分值列为社区的环境治理项目考核)
(七)推进重点工作(8分):在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下,凡完成一项重点工作的记6分;完成80%的记4.5分;完成60%的记3分;完成60%以下的不记分;凡是重点工作未启动的倒扣3分。
(八)依法治镇、依法行政工作(4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
(九)道路交通建设(3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该项分值列为社区的环境治理项目考核)
(十)民政、民生、残联工作(4分):落实好十大民生救助制度,按时完成救灾救济物质发放、各种救济金准确发放到人记1分,出现一次差错扣0.2分;开展好每年一度的低保评审工作记2分,出现弄虚作假或不实的扣0.5分;全面落实地力补贴等记0.5分,出现一次差错扣0.2分;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记0.5分,每差1户扣0.2分。
(十一)劳动保障工作(2分):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记0.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认真开展社保生存验证工作记0.5分,出现一次失误扣0.2分;作好就业失业登计工作计0.5分,未做的不记分;完成小额人身意外保险任务记0.5分,未完成的不记分。
(十二)宣传思想工作(3分):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月集中学习制度,有内容、有记录的记0.5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有内容、有记录的记0.5分;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开展“八星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有内容、有记录的记0.5分;着眼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作风转变、素质提升的记0.5分。
(十三)环境治理工作(4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
(十四)武装、预备役工作(2分):作好征兵宣传动员,完成征兵任务(进站体检数),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武装工作及训练任务记1分,未完成或完成得差的不记分;按时完成参加预备役部队训练、演习人员的记1分,未完成的不记分。
(十五)狂防工作(2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
(十六)卫生、计生工作(3分):完成新农合参保任务的记0.5分,出现一人一户应保而未保扣0.2分,社区居民医疗保险完成80%以上记1分;完成献血任务的记0.5分,超任务1人加计0.5分,未完成任务的不计分;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卫生创建工作记0.5分;计生工作1.5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
(十七)国土、建设工作(4分):地质灾害监测到岗到位记1分,出现一次空位扣0.5分,发生一次严重地质灾害事故扣1分;强化土地管理及规划工作,无“两违”行为的记1.5分,凡出现一次“两违”行为的记2分;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记1.5分,凡出现工作不力,造成重点项目建设受到影响的扣2分。
(十八)林业工作(2分):落实管护责任,做好巡查计录,严防森林火灾,有宣传标语和护林防火制度记1.5分,发生森林火灾的扣2分;无乱砍滥伐、批少砍多记0.5分。(该项分值列为社区的环境治理项目考核)
(十九)文化广电(2分):扎实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组织队伍参加镇上开展的文体活动记1分,不参加不得分;加强农家书屋的管理和借阅工作,有建设任务的完成建设任务,已建起的做好管理,有借阅记录、管理制度的记0.5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项扣0.2分;非法安装“小锅盖”或“小耳朵”扣0.5分。
(二十)群团工作(2分):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协组织健全,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各记0.5分,每差一项任务扣0.2分。
(二十一)畜牧工作(2分):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计分。(该项分值列为社区的环境治理项目考核)
(二十二)村级财务及统计工作(2分):村组财务实现三资托管,账务清楚,群众无异议记1分;各类统计报表按质按量及时上报记1分,延报、瞒报、不报的每次扣0.5分。
(二十三)科技、科协工作(2分):开展好科普宣传活动计0.5分;建设远程科普教育点计1分;完成上级部门及分管领导交办的任务计0.5分。
(二十四)党政主要领导评价(5分)
二、加分、减分项目
(一)加分(加分项目由各单位报党政综合办,由党政办负责统一加分)
1、凡得到区、镇通报表彰的一次分别加记1分、0.5分;代表本镇为区级工作创造一次现场的加记1分;被国家、省、市、区表彰奖励的分别加记3分、2分、1分、0.5分。
2、创新工作。被区、镇推介肯定的创新工作,每创新一项分别加记2分、1分。
3、重点项目建设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加记2分。
(二)减分(减分项目由纪委及各相关单位负责收集情况,并在考核中予以减分)
1、凡规定统一上报的表格每缺报一次扣1分,拖延一天扣0.3分,拖延3天以上作缺报计算。
2、被镇、区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1分、2分。
3、辖区内发生重大事件,社区、村书记和主任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凡镇上主管领导到现场时社区、村书计和主任不在
现场的(特殊情况除外)每出现一人次扣2分。
4、凡村支两委成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
5、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扶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三、奖惩办法
1、考核对象:各村(社区)、镇级部门。
2、目标绩效管理奖: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可评奖。凡得分在90分以上的奖现金2500元,得分超过100分的,超过部分按每分50元计算;得分在85分以上的奖现金2000元;得分在80分以上的奖现金1500元;凡得分在80分以下的惩现金1000元。目标绩效管理奖金由镇财政列支解决。
3、绩效工资兑现:把村(社区)干部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管理考核,按目标绩效得分比例计发绩效工资。
4、目标绩效先进奖:根据目标绩效考核得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分别奖现金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由镇财政列支解决。
5、镇级部门年终考核,由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干部进行测评打分(其中班子成员打分占80%,村(社区)干部打分占20%),根据最终得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分别奖现金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由镇财政列支解决。
目标绩效管理奖和目标绩效先进奖用于工作经费。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