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关于印发《龙会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龙会乡
发布日期: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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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发〔2017〕85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龙会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龙会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高效、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公众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发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社会、危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相关防范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区域内突然发生的,在本地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龙会乡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龙会乡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备的科技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体系

1、领导机构。龙会乡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成员由卫生、公安、财政、安全、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厂保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处理决策。

2、指挥机构。龙会乡应急领导小组为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3、办事机构。龙会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的作用。

第三部分运行机制

一、监测、预测和信息报告

龙会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先期处置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龙会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及时、主动、有效的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的先期处置情况按照规定上报上级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

三、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危害的,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龙会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理能力,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发地的单位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

五、善后处理

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六、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的恢复重建的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发动全乡上下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第四部分应急保障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系统。龙会乡政府信息网站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的政务网基础上完善功能,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

2、通信保障。在现有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与市县互联,跨部门、多手段、有线无线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通信企业应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队伍。龙会乡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或者确定政府综合性专门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专门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2、志愿者队伍。龙会乡应急领导小组逐步引导成立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并建立档案,作为应急救援的重要后备力量。

3、队伍动员方案。龙会乡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态数据库,制订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

四、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饮水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

五、医疗物资

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卫生院特殊病房建设,制订医疗卫生、物资调度等方案。

六、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七、资金保障

政府专项资金。龙会乡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不足时,财政及时予以保障。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厂保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共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公务人员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加强对应急专业队伍的技能培训,在全乡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培养和引进管理人才。

二、预案演练

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重点突出、适应需求”的原则,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隐瞒、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负责人,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预案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机构人员的调整,以及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改预案内容。本预案由龙会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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