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发〔2017〕4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我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马家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实施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青松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组长:邱太棋 镇党委副书记
张中明 镇纪委书记
何明梅 副镇长
成 员:陈俊印 镇财政所长
任 萍 监察室主任
刘 俊 三资托管中心主任
邹 琼 扶贫办工作人员
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明梅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汇总等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组 长:何明梅 副镇长
成 员:陈俊印 镇财政所长
张多蓉 镇财政会计
彭 茜 镇财政出纳
刘 俊 三资托管中心主任
任 萍 监察室主任
邹 琼 扶贫办工作人员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