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发〔2017〕6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石桥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有力推进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实现法治安镇目标。现将《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一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政法工作“1233”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平安石桥”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镇方略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要求,以创建“平安”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完善综治责任机制,坚持打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城乡结合,以城镇为主,上下结合,以基层为主的路子,构建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网络,提高治安防范水平,实现刑事案件明显下降,治安案件明显减少,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爆炸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目标。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2016年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一、深化平安石桥建设
实现“平安”是促进石桥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基本保障,是建设幸福石桥的重要前提。按照《深化平安达川二十条措施》及实现“法治安镇”目标规划,分解细化具体目标任务。以“平安石桥”建设为主线,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龙头,进一步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抓基层、打基础,抓创新、上水平,抓稳定、保平安,努力实现“两个下降、三个提高、四项达标”的目标(即刑事发案数下降、群体性事件下降,破案率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提高,各村(社区)务必在今年达到“平安村(社区)和“幸福和谐社区”标准,各单位务必达到“平安单位(企业)标准,各学校务必全面达到“平安校园”标准,为我镇全面达到“平安石桥”标准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深化平安石桥建设目标全面实现。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对照“平安村(社区)”、“无邪教创建”示范村(社区)、“幸福和谐社区”、“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企业)”的标准和要求,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如期达到创建标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机制,完善定期排查、情况报告、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等大排查制度。着力构建以大调解中心为龙头,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专业调解组织为重点,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着力防止因决策不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等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推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调整成员关系、约束成员行为、保障成员利益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自律、他律、互律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符合社会共同行为准则。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责任制,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规范“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时处理”的工作程序,落实经常排查、集中调解工作措施,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化解。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社会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创新拓展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建立对接平台,不断增强大调解的功能与实效,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调处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
(二)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实现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全覆盖,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领域和民生类、发展类潜在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切实做到事先预测、风险控制、有效防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真正发挥风险评估的源头防范作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出台政策、实施改革措施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对社会稳定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依法行政、公道办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群众观念,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影响本地区、本部门安定稳定,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同时认真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纠纷,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三、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一)全面建立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各社区(村)网格服务员要扎实开展工作,提升社区服务管理能力。各村(社区)要围绕“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石桥”为主题,开展创建“幸福和谐社区”竞赛活动,实现“五有四无三健全两不发生一建成”的总体目标。即,有完善的社区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的群防群治队伍,有配套的监控设施,有固定的文体活动场所,有规范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无“黄赌毒”现象,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及其活动,无非访集访缠访越级访现象,无火灾等安全事故及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社区矫正帮教体系健全,社区就业救助体系健全,社区环境卫生体系健全;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逐步建成环境优美、服务到位、治安良好、规范有序的新型社区。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综合做好社情民意收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口信息动态采集、治安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加强流动人口动态服务管理,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各类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措施到位、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便民服务到位。加强矛盾易发领域、重点群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现信息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社区防控水平明显提升,社区服务实效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社区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
(二)全面加强民情服务管理。实施“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模式,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动态掌握辖区民情信息工作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信息明、情况准。
(三)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排查掌握社会闲散青少年、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情况,分类实施“导航、保护、温暖、关爱、护苗”等五大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和矫治帮教工作。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构建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学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的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积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深入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无邪教创建”示范学校、“无毒害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对违规经营的网吧等进行整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积极探索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式。
(四)创新社区警务运行机制,推行社区民警包片制度,社区民警由派出所派驻,治安辅警由社区聘请,全天候在社区工作,社区网格服务员接受社区民警工作指导。
(五)加强重点高危人员教育管控。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和完善特殊群体“联管、联控、联帮、联教”机制,落实刑释人员衔接管控和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工作局面,切实排查管控监外服刑人员、邪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精神病患者、违法犯罪艾滋病患者、性格严重缺陷有仇视社会情绪和报复社会倾向人员,认真落实治疗、教育和管理措施,防止脱管漏管。
四、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
(一)加强综治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综治办主任和专职综治干部,严格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工作能力。
(二)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以义务巡逻队员、专职保安、治安中心户(楼)长、治安信息员、法制宣传员、户口协管员、安全监督员等为主要力量的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切实加强村(社区)群防群治队伍的组织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规范化。
五、全面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深化“天网工程”建设。按照场镇道路交叉口无死角、主要道路关键节点无盲区、人员密集区域无遗漏,以及要害部位、案件高发区域、治安复杂场所主要出入口全覆盖的要求,高起点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治安科技防范水平,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体系,着力构建六张网,严密社会面巡逻防控。
(二)加强联防联控建设。完善治安防网格化,单位内部与社会面巡防相联动、卡口守候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大巡防”机制,严格群防群治要求,切实落实开展夜间治安巡防的力量和机制,实行民警带领联防巡防队员巡逻,最大限度地保证场镇街道的见警率。
(三)落实社区和单位内部防范措施。加强治安防范,加快推进小区、散居住宅楼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改造,继续在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居住楼推行业主自治管理。强化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落实单位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和治安防范设施。生产和存放危险物品的重点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重点部位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金融网点实行24小时录像监控。
(四)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及时调整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落实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信息报送和台账资料收集等具体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利用非政府组织进行渗透破坏和非法组党结社活动。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及时搜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分子和暴力恐怖活动,确保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大力做好“扫黄打非”、禁娼、禁赌、禁毒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制假贩假、走私、传销、新型电信诈骗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食品、药品和环保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各类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以打促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六)加强“三项排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高危人群工作,把“三项排查”作为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了解掌握治安稳定情况的有效途径和预防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三项排查”情况信息网络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排查长效机制。加强对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基本情况、基本数据和基本信息的搜集和研判,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社会治安形势,提高分析研判以及调处化解的水平和质效。加大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检查的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对治安重点地区或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建立街面巡防、社区(村)、重点单位场所、区域边际、虚拟社会、重点线路社会治安防控六张防控网,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厂企等部位及周边为重点的治安薄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工作,对社会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实行集中整治,进一步提升整体防控能力。
(七)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深化“九无”平安示范村(社区)和“平安铁道线”创建活动,定期排查铁路沿线的涉路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偷盗铁路器材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铁路沿线废旧金属物品收购站点和对铁路有危害的设施的管控,依法取缔非法站点。加强群众性护路队伍建设,完善路地联防协作机制,定期召开护路联防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措施,不断提高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水平。
(八)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实施“三定”管理工作,完善“三定”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工地”、“平安电站”和创建保护超特高压平安乡镇双创建活动。
(九)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需要,以重大问题为导向,针对信息网络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危险物品销售管理、突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社会治安治理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制定相应对策,促进从法治层面予以解决。完善维护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的途径,从源头上预防侵权案件发生。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和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办案质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全民尊法、守法,引导干部群众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行为的基本准则,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严格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落实综治职能实绩档案制度,坚持落实组织、人社部门提拔使用领导干部、办理综合性奖励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促进各级党政领导更加自觉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
(二)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综治委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自身建设,建立职责明晰、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强化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述职制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保障机制。完善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保障体制,全面提高经费保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有关矛盾纠纷的调解、社会治安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综治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完善基层保障机制。
(四)抓好督查工作,严格考核奖惩。加大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督查力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健全“督查有力、考核严格、赏罚分明、奖惩到位”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对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办,对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