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17〕68号
各村党支部:
根据创建“四好村”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创建“四好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张伟(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唐永峰(镇长)
成员:何六久(镇人大主席)
周光芳(党委副书记)
黎晓燕(纪委书记)
杨贵忠(副镇长)
胡清刚(副镇长)
秦春霞(副镇长)
唐海江(规建办主任)
陈家波(国土站负责人)
杨军(政府办主任)
张良川(财政所所长)
王永进(派出所所长)
各驻村干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村第一书记
各村支部书记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