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关于印发《亭子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来源:亭子镇
发布日期:2017-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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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府发〔2017〕39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为了做好2017年度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环境保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7年全镇地质灾害概况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地处四川盆地边缘,以低山和丘陵地形地貌为主,镇境内地层主要为侏罗系,岩性锁屑岩为主的粉砂岩、砂岩、泥岩易吸水、膨胀、风化,地质结构主要为新华夏系构造。区内降水丰沛,且雨量集中,地质灾害频发,具有类型多、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突发性强等特点,从全镇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看,目前已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造成53户193人受灾,危房140间,损毁用地280亩,直接经济损失414万多元。有些矿山企业因破产关闭或历时积存问题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已有较严重的险情,有的已处于受灾的临界状态,汛期随时都有发生灾害的危险,一旦成灾,范围大,损失严重。

2017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国土办和各村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原则,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确保了灾害点无一人伤亡事故发生。

我镇主要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及致灾原因:

(一)时间分布规律

我镇地质灾害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以及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我镇境内丘陵和山坡地带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十分严重;在时间上,主要集中发生在每年雨季,尤其是5—10月份为高发期。

(二)致灾原因

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2003年以来,受时空气候的变化影响,我镇先后发生不同程度的暴雨天气,诱发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我镇是低山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较脆弱,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动力破坏因素主要是自然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是降雨。为此,与气象局合作,加强气象的预报,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

我镇地质灾害发育程序历来受区域暴雨天气的影响,因此,汛期仍是我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期。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和搞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是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

三、地质灾害重要防范区段

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新的构造活动频繁,地质灾害密集发育。我镇辖区内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是长艾、花元、飞牌、电厂等村。防治措施以监测、避让为主,个别重要灾害点辅以工程治理。

四、2017年需要重点防范的主要地质灾害点

根据亭子外埠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资料,以及各村上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提出今年汛期应重点防范的重点地质灾害点。其中,全镇8个小型以上的灾害隐患点纳入镇级监测点,各村境内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村监测点。各村根据本辖区内隐患点的具体特征,编好预案,落实责任。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防治地质灾害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镇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的抓好、抓落实。各村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险队;各村也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

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是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村应按照《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要求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编制好本辖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危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适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波、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对接到群众报灾、发现险情或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村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摸清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性质、规模;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点,在危险区边缘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包括指定监测责任人,明确人员疏散路线、报警信号、应急抢险及救护措施等,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工作

小型地质灾害危险点由村负责监测。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根据多年来地质灾害防灾经验,“群测群防”工作是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措施。我镇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势进行地质灾害防灾、识灾、避灾知识的广泛宣传,大力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各村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防灾、救灾上减灾能力,充分发动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完善监测系统,每处灾害点都应落实监测责任人,圈定警戒范围,确定报警信号及撤离路线,将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内容填入“明白卡”并发到村民手中。建立和完善镇、村、社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变被动救灾为主动救灾。

(五)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我镇完善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实行汛期值班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汛期要通过广播、电话等方式及时分布重大危险点的趋势预测,做好防灾预警工作。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调查了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趋势,提出防灾、抗灾措施,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六)采取各种措施,杜绝和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矿产资源将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利用,城镇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因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将呈上升趋势。我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提出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防治,减少和控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力度:按照“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谁受益、谁出资;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将防治工作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或个人。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严禁采矿、伐木、采石、削坡、取土堆放矿渣或弃土、抽取地下水等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七)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为确保2017年安全度汛,各村和国土办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积极加强与气象、防洪、救灾、民政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村之间的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八)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镇政府将安排与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防治工作。并在人员、技术、装备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监测人员可给予适当的交通、通讯和值班补助。

(九)主要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防御措施

经调查,目前镇境内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危险)点8处,各村及相关部门对受灾点重要险情、发展趋势,以及应急防御措施要明确,要将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到责任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懈怠。对在地灾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擅自脱离岗位,隐瞒、谎报、缓报灾情以及出现灾害险情后村主要责任人不到现场抢险排危、落实预防措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扎实实搞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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