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陈代志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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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委发〔2017〕40号

新场社区党支部:

经河市镇2017年4月7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

陈代志同志为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新场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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