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向此德同志拟纳入参核退伍军人补助公示情况的函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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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函〔2017〕40号

达川区民政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参核退伍军人认定工作。向此德同志,男,汉族,家住达川区河市镇新桥村6组,生于1951年1月,1970年1月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字185部队(于1970年至1973年间,从西宁运输导弹原料到九泉发射基地),1973年02月退役。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拟认定其为参核试验人员并享受相应待遇。

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拟认定其为参核试验人员并享受相应待遇。在河市镇便民服务大厅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

此函

附件:公示样表公示照片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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