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17〕40号
达川区民政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参核退伍军人认定工作。向此德同志,男,汉族,家住达川区河市镇新桥村6组,生于1951年1月,1970年1月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字185部队(于1970年至1973年间,从西宁运输导弹原料到九泉发射基地),1973年02月退役。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拟认定其为参核试验人员并享受相应待遇。
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拟认定其为参核试验人员并享受相应待遇。在河市镇便民服务大厅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
此函
附件:公示样表公示照片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