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17〕28号
区住建局:
近日,我镇规建办及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面日常巡查中发现三起违法建设,经初步调查,一是河市镇南大街社区居民寇军在大兴街修建房屋(门市)未办理任何手续,目前已修至一层。二是达州华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在租用达县丝厂的厂房内拆除原有厂房部分结构梁板改建厂房为教室,未办理建设手续。三是南大街社区二小区居民杨国军拆除原有5层房屋进行改建,目前已拆至2层,未办理建设手续。以上三起违法建设已由镇规建办下达停工通知书,也处于停工状态,同时排专人进行值守。
特函请贵局到现场对以上三起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依法处理。
此函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