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免去曾平新陶村支委委员的通知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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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委发〔2017〕34号

新陶村党支部:

经河市镇2017年3月1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曾平同志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新陶村支部委员职务。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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