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17〕3号
达川区民政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参核退伍军人认定工作。李文财同志,男,汉族,家住达川区河市镇河西街168号,生于1948年7月,1970年1月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字185部队(1970年在青海炮校发射卫星任务),1974年02月退役;罗天贵同志,男,汉族,家住达川区河市镇河西街168号,生于1950年11月,1970年1月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字185部队(于1971年参加02-2导弹发射实验任务),1973年02月退役;黄文胜同志,男,汉族,家住达川区河市镇西街166号,生于1949年11月,1970年1月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字185部队(在甘肃省戊卫80409部队,导弹发动机班服役。于1971年参加02-2导弹发射实验任务,1973年参加导弹定型发射任务),1975年03月退役。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拟认定其为参核试验人员并享受相应待遇。并在河市镇便民服务大厅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
此函
附件:公示样表公示照片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