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在全镇开展“五崇尚五反对”活动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来源:大树镇
发布日期: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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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委发〔2017〕2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

根据省、市、区创建“四好村”活动有关文件精神,聚焦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把握“各项工作创一流、多项工作争第一”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激发农村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区农村开展“五崇尚五反对”活动助推脱贫攻坚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区二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针对当前我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个别子女把年老多病老人单独为户,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寄望于依靠扶贫、依赖扶贫;有的把脱贫奔康寄望于环境的突然改变,或政府大投大建、大包大揽等不良现象,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摈弃不良习惯和不好风气,激励贫困群众用勤劳双手改变落后面貌,创造幸福生活,助推“四好村”创建。

二、活动内容

“五崇尚五反对”是以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过上好日子为目标,结合实际,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强化道德涵养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塑造我镇脱贫攻坚中新农民、新农村的新形象,展现我镇脱贫攻坚新风貌,为推动幸福美丽大树建设积聚正能量。

一是崇尚孝老爱亲,反对弃老抛残。要广泛宣传和倡导孝敬父母,爱戴亲人,听从长辈教诲,时常关心亲人身心健康,悉心照料体弱病残有血缘亲缘的亲属;关爱子女健康成长,夫妻之间和睦处家,兄弟姐妹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要着力引导解决个别群众父母、子女、亲人因疾病、伤残、贫困等现象发生不赡养父母,不关爱亲人,遗弃子女,辱骂、殴打、埋怨亲属,不为父母看病就医,不送子女上学求知,不为亲人分忧解难等问题。

二是崇尚团结和睦,反对拉帮结派。要广泛宣传和倡导乡邻之间和气、和睦,团结进取,互敬互爱,尊德向善,文明有礼;村风正民风淳,村里村外关系和谐,主动化解矛盾,公共秩序良好,全村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致力于村集体各项事业的发展。要着力引导解决个别地方各自为政、拉帮结派、分裂家族,挑拨邻里关系,成立小山头,阻碍村民团结和睦的现象发生。

三是崇尚勤俭自力,反对等靠要懒。要广泛宣传和倡导勤俭持家,脚踏实地,自力更生,力戒奢侈,节约资源,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劳动光荣、勤劳致富的观念,婚丧嫁娶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要着力引导解决个别家庭依赖心理,奢华拜金、不劳而获,缺乏责任心、进取心和奋斗精神,坐吃山空,拈轻怕重,好逸恶劳,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等错误思想蔓延。

四是崇尚整洁优美,反对脏乱无序。要进一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村道干净通畅,院落整洁亮丽,家家整洁利落,湖(塘)清如明镜,物品归放有序,沟渠畅通流淌;积极培育文明乡风,人人参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个个注重衣帽整洁、讲究卫生,行为规范,努力打造新农村新风貌。要着力引导解决个别村社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堆放杂物零乱,乱抛乱扔生产生活垃圾,随意排放生活污水,乱贴乱画、乱拉乱架、乱搭乱建等行为。

五是崇尚讲法明理,反对胡搅蛮缠。要广泛宣传和倡导办事讲法,做事依法,公平公正处事,学法明理、守法立身,对错分明,学会包容,培养高尚思想和良好道德情操,不断提升自身素养。要着力引导解决部分群众不问是非,只讲势力;做事讨价还价,遇事不讲道理、纠缠不放,有争端强词夺理,故意扰乱破坏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参与邪教组织,传播错误思想,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现象存在。

三、方法步骤

(一)抓好宣传动员。由镇党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委员负责牵头组织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广泛宣传“五崇尚五反对”活动开展的目的意义,拉响我镇全面向不良习惯、不好风气宣战的动员令。动员会后,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传达好会议精神,积极营造声势,通过多方渠道宣传好开展“五崇尚五反对”活动的目的与意义,特别要组织进院入户开展宣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抓好经常性实践活动。一是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二是利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配合开展清明节文明祭祀、重阳节孝老敬亲、中秋节亲人和睦等活动,传承和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三是整合全镇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力量利用“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微信群等平台,有针对性开展“五崇尚五反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注重学习、讲究卫生、做事依法。四是持续开展评选好人、礼遇好人行动,让群众身边的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和乡贤人物得到涌现和尊重。五是继续做好志愿服务,让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孤残人等真正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实质性救助。

(三)以党员示范推动全镇全面落实。以各村党支部为宣传主体,依托活动阵地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学习宣传,主动作为,形成我镇“好习惯”“好风气”常态建设,并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要求,推动全镇活动开展。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五崇尚五反对”活动是我镇农村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地、落小的重要载体之一,也是我镇当前落实区委“四好村”创建中“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创新性举措之一,更是助推脱贫攻坚有力抓手。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四好村”创建的重要作用,要将此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虚功实做。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发挥能动性,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狠抓落实。“五崇尚五反对”活动是为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真正过上好日子。工作重心在农户、在村社、在基层,各村(社区)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工作,要按照“五崇尚五反对”内容,每月社评比一次户,每季度村评比一次社;镇党委、政府对全镇整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开展五个“经常性实践活动”纳入上报文明村镇创建和“四好村”创建考核指标,坚决抵制形式主义。

(三)加强反馈。创新性工作需要各村开创性推进,从而助力实现全镇群众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好生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各村要根据村情实际,精心谋划,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要在干中学,学中干,加强总结提炼,及时反馈经验做法,以便借鉴、推广到全镇,确保活动收到实实在在效果。活动开展期间,各村每两个月要向镇党建办公室至少报送一次工作进展信息。

附件:大树镇“五崇尚五反对”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

附件:大树镇“五崇尚五反对”活动领导小组

为认真落实区委关于“五崇尚五反对”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实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树镇五崇尚五反对”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发挥能动性。

组长:刘忠艳:  镇党委书记

      唐  艺:  镇长

      副组长: 吴平宣人大主席

      胡开书: 纪委书记

      李良峰: 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黄川钟: 组织委员、副镇长

      谭  丹: 副镇长

成员:胡  俊: 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传国: 大树镇广播站站长

      郭胜利: 大树镇司法所所长

      邓印波: 大树镇扶贫办主任

      周  锋: 党建办公室主任

      程  婧: 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

      龙小梅: 大树镇扶贫办工作人员

      奉姗姗: 大树镇扶贫办工作人员

      周  颖: 大树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张豫柳: 大树镇广播站工作人员

      何由清: 大树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李岱峰: 大树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由周锋、程婧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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