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府发〔2017〕56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清明、五一”即将来临,天气迅速回暖,特别是当前各地已进入农事用火和春游踏青高峰期,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抓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须认清严峻形势
当前,正值森林高火险期,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气象形势不容乐观。天气回暖,气温攀升较快,森林火险等级增高。二是麻痹思想有所抬头。有的干部思想松懈麻痹、工作标准降低、执行制度不坚决等。三是扑火队伍不够稳定,扑火训练得不到保障,人员流动大,实战经验不足,潜在扑火安全隐患。四是农事用火难以监管。我乡森林资源分布较散,林农交错,烧灰积肥习惯已久,林区内及林区边缘有用火现象时有发生,监管有盲区。五是进入林区人员增加。“清明、五一”等森林高火险时段是旅游的黄金期,进入林区人员大量增加,上坟烧纸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将会加大。
二、必须强化监测防控
一是强化预警监测。要健全响应措施,接到火灾预警信号后,应立即进入战备状态,做到因险设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要严密监测火情形势,加强地面巡护、固定嘹望等传统措施,确保早发现、早扑救。二是加强火源管理。“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要严查违规用火行为,严打故意纵火,必要时实行封山禁火。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墓地、灌丛地、退耕还林地、林间草地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火源管控。加强对特殊人群、扫墓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坚决管住火源。三是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全面梳理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消除薄弱环节。要充分发挥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在森林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必须坚持科学处置
一是确保救援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序组织、科学指挥,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特别注重扑火安全,始终把扑火人员和群众安全放在首位,既要在灭火一线中尊重扑火规律,加强灭火技术指导,注意实施紧急避险,坚决禁止蛮干;又要在食品、饮水以及组织群众疏散撤离等环节上确保安全。二是千方百计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及时查清火灾原因,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四、必须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及相关乡级单位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防火工作,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扑救,乡安监所、林业站在“清明、五一”等节假日要重心下层,深入辖区有林村社、林区企业,督促检查,全身心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落实基层管护责任制。要按照分片、划段的办法,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方式,确保管护责任落到山头、地块、人头户主。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严惩肇事者。要汲取火灾教训,对人为引发的火灾依法进行顶格处理。
五、必须加强值班值守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有火必报、边扑边报的要求,及时按照规定和要求逐级归口上报火情,确保信息畅通。
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