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石梯镇
发布日期: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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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府发〔2017〕36号

各有船村社(社区),辖区各沙石场业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及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深刻吸取水上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全力抓好我镇水上交通安全,进一步强化职责,落实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特制的我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一、强化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利用广播专栏、图片、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使“珍惜生命,重视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全力遏制水上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控制一般事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及有船单位要落实责任,做到早安排,早落实,早检查力求实效。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坐违章船、自用船、渔船、货船,形成良好水上安全社会氛围。

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船主、驾长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驾违章船、杜绝“三违”,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氛围。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管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行政负责制。为了把责任落实到村、社和船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镇、村干部包船、包码头、包渡口,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全民参与,群众监督,逐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安全,关注生命。

船管站要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码头签单员督导。加大对各类违章船舶的查处力度,坚守岗位,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尤其加大对逢场天、节假日、洪水期间的现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签单发航制度。认真做好头班船到末班船的签单发航工作。认真落实“救生衣双百行动”(即客渡船按定额百分之百配备救生衣,乘客百分之百穿戴好救生衣),认真执行“十严禁”、“一减载”的规定和“六不发航”的规定,对违章船舶依法顶格查处。村、社干部包船要服从镇政府、安监所的领导,督促通知辖区船主、驾长按时参加镇上的各种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对无故缺席者每次收取50元补课费,在村干部的绩效工资中扣除。每月要对辖区的船舶、码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针对检查的情况在政府安全会议上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并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对在限期内没有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的予以停业整改,直到整改完善验收合格为止。

加强水情传递制度,建立村社、船主通讯网络、信息网络,并确保通讯畅通。做到汛期、大雾、恶劣天气信息及时上接下达。第一时间将上游的水情变化情况通知给各船主、业主。董家河砂石场、各采石船、餐饮船业主必须制定好防洪预案,并报船管站备案。洪水期间,船管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遇到险情应及时处置上报,确保人员,船舶安全度汛。

三、加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切实做好水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继续深化水上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全力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船舶航行必须保证船适航、人适任、证照齐、设施齐全有效,不得违章航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对非法造船、无牌无证、无照的“三无”船舶要坚决取缔。

严厉打击自用船、渔船、货船非法载客行为,查出一例按运载一人50元处罚;严禁酒后、疲劳驾船,查出一例按50元/次处罚;所有船舶航行前驾长、水手必须穿好救生衣查出一例按50元处罚;严禁冒雾、夜间、封航(渡)水位、超航区航行按100元/次处罚;采石船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开采作业,作业时严禁拉过河钢丝。货船停靠、卸货不得占用航道,必须保证航道通行,确保航行安全。严禁采石船夜间作业和货船满载过夜,若因采夜载造成事故采石船要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违章除现场处罚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停业学习,进行安全教育。凡进入辖区生产营运的外籍船舶必须服从镇政府、安监所、船管站的统一管理,切实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严格水运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张贴告示牌,备好垃圾桶、油污回收桶、生活污水桶,并按要求处理。

四、严格事故查处,逗硬考核兑现

(一)事故查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各有船村、社区、船主为第一责任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认真查处。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包船干部,特别因不负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国务院32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生产法》的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考核奖惩。船管站年终将每季度的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告政府,政府根据工作每季度安全检查情况和年初签定的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结果纳入政府与各村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若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并认真落实“一票否决”。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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