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府发〔2017〕33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89号)和达府办函【2014】6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现就我镇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质量建设基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依法落实生产、经营、监管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保证。
二、工作目标
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步伐,抓好基地的培养与建设,引导农产品基地加强无公害品牌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专合社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名牌农产品;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积极向上争取提供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农业标准化推进力度。一是深化和创新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农业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积极推行生产记录制度,督促、引导生产单位将生产记录作为自觉行为,分产业指导生产主体建立生产记录本,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基地应用追溯软件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台帐。三是按照产品安全、产业发展、生态循环、农民增收的要求,加大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推广、宣传力度,提高生产者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
2.加强“三品一标”建设管理。在继续推进“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获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要做好与辖区内每个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的衔接,督促其严格按照“三品一标”技术规范,加强生产和用标管理。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内检员培训,规范“三品”生产基地内检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规范生产;认真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创建工作,确保年内通过验收;按照农业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工作。
3.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大力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对达到采收期即将上市和入市销售的果蔬产品,要求企业进行自律性检测,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设,经检测合格的,发放统一的“产地准出卡”、“例行监测合格证”和动物检疫证明,不断促进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4.加强农产品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假劣农资等专项整治活动,抓住主要品种、关键环节,坚持不懈地加强整治。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规范化监管,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做好低毒、高效农药及生物、物理等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依法打击和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投入品的各类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加强防控。
5.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在继续做好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的同时,加强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级协管员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做到一级负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协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和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单位全员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2.注重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注重协调配合,加强对区级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与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沟通、主动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镇村联手工作,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监管监测、专项整治和农产品用标专项检查。
3.加强引导宣传。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经常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各村要在人员集中和醒目的位置粘贴标语和举办专题知识培训,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完善应急措施。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石梯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高度关注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苗头性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强化快速反应,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主动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5.强化督查考核。政府把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全年工作考核,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在上级监督抽检中不合格产品数量较多的,实行“一票否决”。各村也要强化考核机制,落实专人负责,镇政府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要予以通报,对工作先进的要适时进行表彰和典型示范宣传。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