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府发〔2017〕11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宜居的场镇环境,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全镇人民幸福指数,建立健全镇村环境同治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大行动,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改善石梯镇、村面容面貌,提高我镇文明程度,促进石梯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集镇要力争做到“五个看不见”:即可视范围内看不见车辆乱停乱放、街面看不加撑杆搭棚、市面和门面看不见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看不见乱贴;地面看不见白色垃圾。农村要力争做到“四个基本没有”:即乡村道路沿线基本没有白色垃圾污染、村庄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水域基本没有漂浮垃圾、农户庭院基本没有乱堆杂物。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做好以下整治工作。
(一)街道社区
可视范围内看不见车辆乱停乱放、街面看不加撑杆搭棚、市面和门面看不见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看不见乱贴;地面看不见白色垃圾,门前屋后实行“三包”制度,实行居民自治制度。
1.按照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重要地段坚持全天候保洁,环卫工人责任段内包干,赶场日不间断巡回清扫,平时每天定期清扫。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每天上午八点前必须清运完毕。
2.按照石梯镇居委会场镇“门前三包”责任的内容,场镇居民、工商户、单位自觉做到一包门前屋后的卫生,全天候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保洁;二包责任范围内秩序整洁良好;三包责任范围内的卫生监管。
3.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对在建的建筑工地,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建筑方必须将建筑器材、建筑材料堆放在建筑工地范围内,不准占用公共场地,渣土、建筑垃圾要做到及时清运,不准乱堆乱放。
4.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对场镇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不规范的广告一律给予拆除,新增户外广告必须经场管办审批。
5.规范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
6.整治市场秩序,商贸经营活动一律进入市场、门市,不得撑杆搭棚,占道经营。
(二)镇级机关单位
各单位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三)各行政村
按照“四个基本没有”要求,彻底清除村庄、道路两旁、溪河两岸、塘渠、庭院周围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有机垃圾回填还土,无机垃圾焚烧处理,塑料垃圾玻璃集中回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清运。有效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畜禽乱养等现象,促使乡村达到“卫生状况改观,村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村民素质提升”。
主公路S202沿线各行政村(含:磴子村、四垭村、水塘村、邓家村、桥东社区、场周村、天池村、愉河村、映祥社区、盘龙村、书湾村)修建在主公路一带的垃圾回收池,必须做到每月定期清理一次,以确保公路沿线的环境美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各镇级机关单位和各村(居)委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开展“大宣传、大教化、大规劝”活动,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同治的目的、意义、要求。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充分动员机关干部、社会团体、在校学生、党员干部参与,开展文明进社区规劝活动,积极促进社会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
(三)加大投入,严格考核。镇财政年初预算3-5万元工作经费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各村(居)委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好的单位和村(居)委会及责任人按规定进行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