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7〕37号
各村(社)、乡级各单位:
《二0一七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葫芦乡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二0一七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达川区葫芦乡以山区和丘陵地形为主,属地质灾害多发区、多发地,地质灾害突发性强、预测预报难度大、危害重,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能力,建立高效地抢险救灾行动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的有效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7年全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防范重点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致灾原因分析,2017年我乡地质灾害仍为滑坡、地裂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5-11月。主汛期重点防范区在1村4社周家坡、3村1组李家院子、3村3组狮子堡、3村4、5社县家坪、3村5社邓家院子、8村4社药家沟、8村5社蒋家沟。
二、防范保障措施
(一)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国土资源管理所及时发出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测灾情发生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并根据灾害发生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及时间乡政府提出应急对策、建议或措施,制定应急方案。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乡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团。乡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
(二)应急反应机构
应急组织机构: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乡长周胜为指挥长、副乡长王崇亮为副指挥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由民政、水管、交管办、国土资源、财政、农经、农技、卫生院、派出所、电信、供电所及灾情发生地所在村支部、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乡民政: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农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款、捐物。负责上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乡水管站: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恢复,做好水情预报。
乡国土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区内在房屋搬迁的用地安排,对确需搬造的受灾户,在办理用地手续时,给予必要的费用减免,尽量简化办理程序。
乡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拨付。
乡农经站、农技站:负责指导帮助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乡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确保灾区稳定。
电信: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通讯畅通,保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救工作。
交管办:负责道路通畅,设立警示标志。
电力:负责抢险救灾应急供电以及受灾群众临时供电,抢险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受灾地村委会:负责灾情、险情及时报告,组织当地群众紧急救援。
(三)救灾准备
1、救援人员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脱干和受灾的村、社干部、群众组成。
2、救援物质准备:紧急救援物质包括抢险物质和救助物质两部分。抢险物质主要包括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道路、抢救伤员、卫生防疫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质。救助物质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质等。抢险物质用水利、交通、经贸、邮电、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质由民政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四)应急反应行动
1、组织转移、安置。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所辖区村委会组织群众转移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靠亲友、借助公房、搭建临时帐篷等。转移时由乡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安排好转移路线,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解决好他们的生活问题,确保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及时治疗。
2、灾情搜集和报告。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工作报告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统计灾情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3、紧急救援工作。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灾害发生后,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后重建措施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指挥机构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以灾害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评估,为灾后恢复与重建决策提供依据。该治理的治理,若无法治理或治理费用太高,应统一规划,另选新址重建家园,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灾后重建工作。
(二)认真总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