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树镇
发布日期:2017-04-17
点击数:

大树府发〔201724

各村、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政府安委会(412017年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防汛期生产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镇2017年度大暴雨天气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就切实抓好全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汛期历来是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防大汛、抗洪险、救大灾”的要求,提前预警,及早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将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镇政府将成立汛期生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艺

副组长:李良峰、吴平宣、谭丹

成员:胡俊、杨正坤、刘小艳、陈娅、王慧东、段述江、曾全、李岫城、张传国、刘有胜、周善平、郑富陵、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树水利站,由刘小艳任办公室主任、刘刚、何由清、段述江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镇汛期日常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汛期安全检査和隐患治理

为切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按照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辖区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现场全面排查隐患,确保汛期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结合我镇防汛抗旱工作实际,成立汛期安全检查组。

一组:组长:李良峰,成员:杨正坤、奉承辉、刘刚、张豫柳。负责全镇工矿企业的汛期安全检查。

二组:大树水利站负责对龙滩水库、桂子山水库、黄桷湾水库的汛期安全检查。

三组:大树国土所负责对地质灾害点的汛期安全检查。

四组:规建办负责对场镇范围的在建工地汛期安全检查。

五组:大树供电所负责对供电线路的汛期安全检查.

六组: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河流、民房、道路交通、水库、山坪塘的汛期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工矿企业防汛检查重点是检查矿区周围地质结构是否有滑坡或泥石流现象,井下、地面排水是否畅通,煤矿特别是斜井矿必须要配备一套抽水设备备用,严防淹井事故发生,地面企业必须保持厂(矿)区四周水沟畅通。矿渣堆放场地必须设置挡渣墙,严防洪水冲毁良田和睹塞河道。

(二)地质灾害点的汛期安全重点是加强对现场监控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强化责任,做好日常监控,若遇大暴雨天气必须坚守岗位,一遇险情,立即报告,同时立即组织撤人到安全地带。

(三)大树水利站负责对辖区三座水库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做好雨情天气情况通报,及时发布防汛消息。

(四)各村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房屋四周,特别是房屋在高岩、高坎、低洼位置的地质检查,发现有松动或因大暴雨天气可能导致滑坡或泥石流的地灾点,要做好观察和随时撤人的思想准备工作,对河流、道路交通、山坪塘的汛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河流重点路段遇大暴雨天气洪水淹没无法通行,村支两委会要派人值守,严防淹人事故发生。

(五)社区要加强对场镇防汛抗洪检查,重点是加强对排水沟是否畅通,若发现堵塞,应立即排通,严防洪水淹没住户及场镇相关设施。

(六)规建办负责对场镇工程的防汛安全检查,重点是加强工地排水是否畅通,塔吊是否安装在低洼滑坡地段,用电线是否裸露或悬挂在安全位置,严防大暴风雨电伤人事件发生。

(七)供电所要对供电线路、电杆汛期安全检查,若发现电杆倒斜、电线落地要及时断电、排除隐患、严防因漏电触电伤人事件发生。

四、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工作抓实抓细

(一)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将汛期安全工作落实到责任人。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要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洪、防泥石流等防范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和汛期前检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能力。

(三)加强汛期值班值守。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特别是在可能出现暴雨山洪、泥石流、坍塌垮塌等情况时,要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的原则,提前转移和撤离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各项防汛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强安全巡查巡护,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活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五、责任追究

防汛和汛期生产安全是与人民生命息息相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现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整改,确保安全度汛。若因工作不落实,发现隐患不整改,导致事故发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414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