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17〕28号
各相关村:
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掌握进度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指示和党委、政府的要求,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立报告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每月4日、19日(不分周末和节假日)为全镇易地扶贫搬迁进度报告日。
二、相关村确定专人负责上报,每月4日、19日上午12点前将本村易地扶贫搬迁进度情况报送至大树镇扶贫办。
三、请相关村及明、准确填报进度表,镇政府将把进度表的填报情况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考核内容,凡未按时报送在,视为无进度,并进行通报、约谈。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