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关于印发《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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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委发〔2017〕56号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镇级相关单位:

现将《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2017年4月3日

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达州市纪委监察局《全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市纪发〔2017〕8号)和达州市达川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纪发〔2017〕18号)要求,从2017年起至2020年,全镇每年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7年,全镇着力开展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7年3至6月开展第一轮3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7至10月,开展“X”项专项整治,即结合我镇实际自主选择1个或几个扶贫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现结合《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133”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达川纪发〔2017〕16号),制订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根据省市区纪委安排部署,3至6月,全镇统一集中整治3个方面的问题。

(一)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

(二)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三)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整治措施

(一)坚持“三级联查”,建好“五张清单”。坚持脱贫攻坚主责单位自查自纠、镇扶贫办牵头全面核查和镇纪委专项抽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建好责任、问题、整改、回访、问责“五张清单”。

1.建立责任清单,启动实施。各村、镇扶贫办专要对照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类别、项目、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附件1)明确责任人员、推进措施。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分层分类建立责任清单,启动实施。责任清单于4月20日前报镇纪委。

2.自查自纠,建问题清单。4月,各村、镇扶贫办和各联系村相关责任单位要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相关工作的自查自纠(附件2),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举措、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到位。4月25日前,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及问题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镇纪委。

3.开展核查,建整改清单。5月,镇扶贫办对辖区有扶贫任务的村和所属专项责任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核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附件3),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书。镇党委、政府对有脱贫任务的村将开展全面核查。5月18日前,镇扶贫办将核查情况及整改清单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镇纪委。

4.督促落实,建回访清单。6月,各村、镇扶贫办和各联系村相关责任单位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回访清单(附件4),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到位。回访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回访情况及回访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于6月20日前报镇纪委。

5.专项抽查,建问责清单。6月,镇纪委将会同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厘清源头、溯查过程、倒查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村支两委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层层问责追责。对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各村、镇扶贫办从4月起,每月20日前向镇纪委报告工作进度和成效,报告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实事求是,不说空话、虚话、套话。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5)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附件6)于6月25日前报镇纪委。

(二)健全“四项机制”,建好“四本台账”。镇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健全副职领导联系督导、线索专项管理、监督执纪责任、定期通报曝光“四项机制”,建好扶贫领域基础工作、问题线索、执纪审查、通报曝光“四本台账”,形成强大震慑。

1.健全副职领导联系督导机制。按照每个副职领导包1个贫困村,建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系贫困村制度(附件7),每年会同镇扶贫办对联系村开展“三摸一排”专项督导,即摸项目进度、摸资金落实、摸干部作风、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基础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路线图”、“时间表”。

2.健全线索专项管理机制。镇纪委将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逐一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台账要科学规范,严格把握线索的实效性、典型性和连续性,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结,做到挂号建账、对号下账、销号结账。

3.健全执纪审查责任机制。深化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反馈。推行执纪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执纪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执纪审查管理台账。镇纪委将通过协办、自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扶贫领域重点案件。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都要跟进核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对问题反映突出但执纪审查效果较差的,实行“挂牌”督查督办。

4.健全定期通报曝光机制。坚持每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定期向各村公开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总体情况,建立通报曝光管理台账。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镇党委统一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镇纪委要加强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经常性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要根据相关部门线索移送情况,视情况会同相关单位,梳理汇总、排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强大震慑力量。同时,镇纪委要把收集和梳理第一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第二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村和镇扶贫办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书记、主任和扶贫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紧紧抓在手上,不搞“权力下放”,不当“甩手掌柜”。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助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

(三)坚持常态监督。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镇扶贫办每个月要开展1次以上专项督查。镇纪委每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扶贫办开展专项督查情况和各村自查自纠情况。

(四)强化重点督办。镇纪委在重点领域上,将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村开展重点督办督查,加强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在重点问题上,每年针对贫困村重点扶贫项目、资金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专题督办,并对镇扶贫办重点问题核查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五)拓宽监督渠道。要坚持群众参与,及时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举报方式、整治成效等进行公开公示,邀请群众评判,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声势。让监督无处不在,让问题无处遁形、违者烫手。对舆论监督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1.达川区渡市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达川区渡市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整治类别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自查自纠责任

全面核查责任

专项抽查责任

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

责任明确

方面整治

整治重点:主体责任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是否清楚,有无分管人、工作责任人和落实具体责任人。

镇扶贫办

各村

镇扶贫办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

政策实施

方面整治

整治重点:政策宣传是否及时到位,有无对上级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全面、不透彻;干部职工是否掌握扶贫移民政策,有无对上级政策理解不深不细,结合实际不够,宣传流于形式;有无随意变换政策宣传口径等情况;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是否及时,处置是否到位等情况。

镇扶贫办

各村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镇扶贫办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

工作开展

方面整治

重点整治:扶贫移民工作是否按计划实施,各责任主体是否履职尽责,工作是否有序推进。有无扶贫移民帮扶、退出指导不到位;有无工作推进不力、督导走过场,导致进度缓慢等问题。

镇扶贫办

各村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镇扶贫办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

项目实施

方面整治

重点整治:扶贫移民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公示和实施,项目规划是否精准科学,项目推进、监管是否有力,项目实施、验收是否符合规定,扶贫移民项目是否发挥效益,群众是否满意度等情况。

镇扶贫办

各村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镇扶贫办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

资金使用

方面整治

重点整治:不按程序使用、管理扶贫移民资金,不按规定核算;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存私分等情况,滥用职权、暗箱操作、优亲厚友;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向不符合条件单位和个人支付、发放资金等情况。

镇扶贫办

各村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镇扶贫办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

督查监管

方面整治

重点整治:调研不深入,措施不到位,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形式主义严重;项目资金是否公示,项目启动、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有无滞留延压,项目建设滞后,搞数字脱贫。有无工作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有无扶贫移民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工作漂浮、走过场,掌握贫困户移民户情况不准确,甚至工作等靠要,导致政策落地落实不好等情况。

镇扶贫办

各村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镇扶贫办及联系贫困村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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