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五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明月江街道
发布日期: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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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发〔2017〕21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区城乡环境治理办《关于开展“五清、五乱”、“七进”、“五治”环境大整治的通知》的要求,根据达川区召开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督查组落实干部责任,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摒弃陋习,养成文明习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把江阳建设成为清洁、整齐、环境优美的场镇,确保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作顺利推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精神,突出区委“三个集中”主题,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宗旨,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全乡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活动,抓好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改善乡村形象,清扫保洁范围覆盖乡村主干道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全面到位、日常管理全面加强,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乡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不断提高,营造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巩固城市“七进”“双三包责任制”为依托,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五治”工作,全面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水平。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实现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家庭美化、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风尚,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工作任务重点治理城乡环境“五治”工作,彻底整治明月江、小河沟、各村主干道的“脏、乱、差”。

(二)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环境综合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

五、严格检查问责

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督察与常规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主动督察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新闻媒体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具体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跟踪督办、召开座谈会、暗访、照像、录像等多种方式进行。乡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纳入对各村、各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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