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关于印发《桥湾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桥湾镇
发布日期:20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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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委发〔201784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区纪委监察局《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川纪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桥湾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委员会

                                                                        2017418

桥湾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71号)、达州市纪委监察局《全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市纪发〔20178号)和达州市达川区纪委监察局《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川纪发〔201718号)要求,从2017年起至2020年,全镇每年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7年,全镇着力开展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736月开展第一轮3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710月,开展“X”项专项整治,即结合我镇实际自主选择1个或几个扶贫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现结合《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133”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达川纪发〔201716号),制订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根据省市区纪委安排部署,36月,全镇统一集中整治3个方面的问题。

(一)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

(二)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三)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整治内容

(一)坚持“三级联查”,建好“五张清单”。坚持脱贫攻坚主责单位自查自纠、镇扶贫办全面核查和镇纪委监察室专项抽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建好责任、问题、整改、回访、问责“五张清单”。

1.制定方案,启动实施。各村(社区)要对照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类别、项目、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员、推进措施。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分层分类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责任清单,启动实施。

2.自查自纠,建问题清单。4月,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相关工作的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举措、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到位。415日前,各村(社区)自查自纠情况及问题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乡纪委、扶贫办。

3.开展核查,建整改清单。5月,各村(社区)对辖区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核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书。镇扶贫办对有脱贫任务的村要开展全面核查,对有脱贫任务的村开展核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520日前,镇扶贫办将核查情况及整改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镇纪委。

4.督促落实,建回访清单。6月,各村(社区)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回访清单,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到位。镇扶贫办在全面跟踪回访工作结束后,将回访情况及回访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镇纪委。

5.专项抽查,建问责清单。6月,镇纪委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厘清源头、溯查过程、倒查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层层问责追责。对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二)健全“四项机制”,建好“四本台账”。各村(社区)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镇党委将健全分片联系督导、线索专项管理、监督执纪责任、定期通报曝光“四项机制”,建好扶贫领域基础工作、问题线索、执纪审查、通报曝光“四本台账”,形成强大震慑。

1.健全分片联系督导机制。按照脱贫攻坚任务,镇纪委建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度,每年会同镇扶贫办,对辖区内三个贫困村开展“三摸一排”专项督导,即摸项目进度、摸资金落实、摸干部作风、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基础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路线图”、“时间表”。

2.健全线索专项管理机制。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逐一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台账要科学规范,严格把握线索的实效性、典型性和连续性,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结,做到挂号建账、对号下账、销号结账。

3.健全执纪审查责任机制。深化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反馈。推行执纪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执纪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执纪审查管理台账。镇纪委将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扶贫领域重点案件。镇纪委要定期研判分析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反映,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都要跟进核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对问题反映突出但执纪审查效果较差的,实行“挂牌”督查督办。

4.健全定期通报曝光机制。坚持每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定期向社会公开全乡执纪审查工作总体情况,建立通报曝光管理台账。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镇纪委将通过调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约谈干部、接受举报等方式,对各村扶贫领域基础工作、线索管理、监督执纪、通报曝光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究有关党组织组织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镇纪委要加强与镇扶贫办、三资托管中心的经常性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要根据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梳理汇总、排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强大震慑力量。同时,镇纪委将把收集和梳理第一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第二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二)抓好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紧紧抓在手上,不搞“权力下放”,不当“甩手掌柜”。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助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同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压紧压实主责部门监管责任,会同镇扶贫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形成整体合力。

(三)坚持常态监督。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镇扶贫办每个月要开展1次以上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对所属扶贫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镇纪委将每两个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全镇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四)强化重点督办。镇纪委在重点领域上,将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村(社区)开展重点督办督查,加强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在重点问题上,每年针对联系村(社区)辖区内12个扶贫项目、资金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专题督办,并对各村(社区)重点问题查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抽查。

(五)拓宽监督渠道。要坚持群众参与,及时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举报方式、整治成效等进行公开公示,邀请群众评判,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声势。要加强与媒体互动,激发媒体监督活力,总结提升“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探索推行群众监督的新模式,打造舆论监督“麻辣烫”品牌,让监督无处不在,让问题无处遁形、违者烫手。对舆论监督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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