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发〔2017〕41号
各村(社区):
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现已结束,根据印章管理制度及东兴乡“三资托管”制度要求,为更好的保障对村级资金的管理,现将印鉴更换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各村(社区)应在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印鉴的更换。
二、经研究新印鉴应预留村委会公章、“三资托管”办会计印章、村(社区)副主任印章。
三、新上任的村(社区)副主任没有印章的应在4月12日前完成印章雕刻,并到“三资托管”办进行印章预留。
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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