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关于进一步强化交管办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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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发〔2017〕32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交管办)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配置

交管办共计5人。其中,主任1人,由乡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派出所警员1人)及交管员3人,交管员由乡事业编制人员中调剂,辖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由交管办统管。(人员名单附后)

二、经费来源及管理

(一)经费保障标准。

乡交管办专兼职人员工作经费、补贴及办公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交管办经费每年不少于3万元。

(二)装备建设标准。

乡交管办专用办公室不少于1间,配备照(摄)相机、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各一台以上,停车检查牌2个以上,反光背心专兼职人员各1件,不同季节工作服专兼职人员各1套以上,摩托车等工作用车不少于1辆。

三、工作职责

履行辖区内客运站点的源头安全管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其它安全管理等职能。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定期组织本辖区内机动车及摩托车所有人、经营人、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做好机动车及摩托车经营业主经常性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督促辖区车依法办理相关证照,负责督促乡所有机动车及摩托车辆,重点是客运车辆及摩托车搞好维修,做到车况良好。

3、负责辖区交通日常安全管理。加强现场检查,维护节假日、逢场天和重大集会的交通秩序,制止和纠正机动车及摩托车经营业主违章违法行为,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或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4、加强对客运车辆发车的日常管理,督促其履职尽责。

5、负责本辖区内车站(点)的源头安全管理工作。

6、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打击长安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农自车等非法载人、营运行为。

7、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负责路产路权的维护管理。

8、做好辖区内其它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管理与考核

(一)乡交管办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乡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认真督促工作,对交管办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对该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考核。

(三)乡交管办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为切实搞好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机构人员、制作印章、吊牌、落实办公场所、职能职责上墙等相关工作,全面完成交管办的组建,乡财政所负责乡交管办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


达州市达川区东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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