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关于推进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来源:米城乡
发布日期: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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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府发〔2017〕7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实行村级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抓手,落实省统计信息监测点工作,坚持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综合施治,深化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米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乡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落实普及二孩生育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5‰、符合政策生育率80%以上、村民自治合格率100%的控制指标;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上年有所下降,加大优质服务力度,全面完成省统计信息监测点控制指标。

二、工作任务

1、提高认识,明确责职责任务,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坚持奖惩结合不动摇,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我乡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宣传中央《决定》、市区文件和会议精神,利用简报、专栏、宣传车等形成宣传合力,建好人口文化大院、留守老人之家等宣传阵地、创造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社会环境。

3、落实奖励扶助,2017年12月底前将对全乡历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手术并发症及独生子女对象进行年审,2017年1月1日至15日将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新增对象的村级评议、乡级评议、乡级初审,2017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前完成2017年度上报工作。2017年1月至6月30日前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进行申报、调查核实、上报。2017年3月15日至12月底前申报2018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在申报同时进行调查核实,做到符合条件对象应报尽报。

4、严格数据统计,务必真实准确。一是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二是保持村级台账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实行社级起报制度;三是完善人口资源信息系统(pip)中的基础数据,特别是总人口信息,利用网络资源为计生统计和科学管理服务。

5、注重机制建设,逐步下移工作重心,在全乡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章程和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实行计划生育,推行以村为主,实行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6、提高业务技能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序开展,切实干预出生缺陷,做好随访,二是加大生殖健康促进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生殖道感染防治;三是全面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节育率;四是加强避孕药具的管理,做到及时做好药具使用对象的随访、及时做好登记、及时清理过期药品,确保药具使用安全;五是增强计生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积极主动热情地为计生对象提供服务,做育龄妇女的贴心人。

7、坚持依法依规,强化管理程序,一是严把生育政策关,严格照章办事,规范审批程序、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二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坐收坐支。三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因处置不当出现恶性事件。

8、坚持全员覆盖,推进人口管理。对全乡外出育龄妇女进行登记造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月份和9月份对全乡范围内流动人口进行逐户清查,把流入人员纳入我乡育龄人群进行规范管理。通过堵源头、重管理,有效控制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

9、发挥计生协会职能,引导群众参与,强化管理。积极推行“三结合”工程,逐步推行独生子女父母平安保险工作。

10、强化矛盾化解,确保和谐稳定。认真排查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的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做到小事情不出计生办,大事情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不推诿。分析、研究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一方平安。

为确保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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