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发〔2017〕14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温爱民(镇长)
副组长:刘兴才(正科级干部)
陈登睿(副镇长)
成员:王维(综合办主任)
张显梅(财政所所长)
张洪(文广站站长)
黄晋军(农技站站长)
王勇(规建办工作人员)
胡顺平(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兴才同志任主任,成员:场管办工作人员。同时设立3个工作组,第一组由黄晋军负责,成员王兴斌、苏辉。负责神龙村、板桥村、尖角村、九元村、社区、玉祖6个村;第二组由王勇负责,成员王雪松、邓明建。负责田坝村、水河村、天宝村、排路村、槽门村5个村。第三组由张洪负责,成员胡顺平、邹黎明,负责铁嘴村、印子村、打锣村、旋顶村、跳蹬村、文峰村6个村。
二、目标任务
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录入,迎接结果审核。
(一)2017年2月底前。各村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排查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企业乱排乱放、面源污染等类别分类建立台账,并上报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17年3月底前。镇工作组对各村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的将从严督查督办,并按照工作纪律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2017年4月底前。对排查和核查后的结果,镇村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村、镇级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排查任务分工,做好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河道沿线等重点部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企业乱排乱放、面源污染等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加强督查考核,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