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关于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南岳镇
发布日期: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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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发〔2017〕14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温爱民(镇长)

副组长:刘兴才(正科级干部)

陈登睿(副镇长)

成员:王维(综合办主任)

张显梅(财政所所长)

张洪(文广站站长)

黄晋军(农技站站长)

王勇(规建办工作人员)

胡顺平(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兴才同志任主任,成员:场管办工作人员。同时设立3个工作组,第一组由黄晋军负责,成员王兴斌、苏辉。负责神龙村、板桥村、尖角村、九元村、社区、玉祖6个村;第二组由王勇负责,成员王雪松、邓明建。负责田坝村、水河村、天宝村、排路村、槽门村5个村。第三组由张洪负责,成员胡顺平、邹黎明,负责铁嘴村、印子村、打锣村、旋顶村、跳蹬村、文峰村6个村。

二、目标任务

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录入,迎接结果审核。

(一)2017年2月底前。各村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排查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企业乱排乱放、面源污染等类别分类建立台账,并上报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17年3月底前。镇工作组对各村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的将从严督查督办,并按照工作纪律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2017年4月底前。对排查和核查后的结果,镇村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村、镇级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排查任务分工,做好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河道沿线等重点部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企业乱排乱放、面源污染等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加强督查考核,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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